NAO-105-1 高雄市花卉批發市場經營管理執行情形專案審計報告
高雄市政府於民國91年間採公辦民營方式委由高○花卉公司經營高雄市花卉批發市場,復由該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及高○花卉公司於93至96年間再共同出資1億3,757萬餘元,辦理高雄市花卉產業行銷推廣園區計畫。該府辦理該園區經營管理情形,經地方民意代表於高雄市議會質詢時指出,該批發市場於民國102年初由高雄市政府農業局重新甄選經營主體,仍由高○花卉公司取得經營權,惟該公司過去未妥適經營管理,致園區水池乾枯,雜草叢生,環境凌亂,附近里民欲進入休閒運動都為之卻步,顯示高雄市政府對該園區之興建及經營管理涉有欠當情事。審計機關本落實國際最高審計機關組織(INTOSAI)所揭示「審計機關應被視為對民眾生活產生正面影響之機關」之理念,將民生議題及社會關注之施政項目列為查察重點,為瞭解高雄市花卉批發市場經營管理執行情形,經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規劃辦理專案調查結果,通知高雄市政府查明妥適處理,業獲具體回應,已督促高○花卉公司修正相關場地管理要點,據以收取相關費用;並持續籌劃長期農特產展售會及徵求農特產經營者進駐經營,以提升經營效能。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產業管理、農業
施政主題細項:
高雄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