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公益彩券經銷商銷售處所與中小學相距未達規定距離,經審計機關促請改善,業依規定查處,並加強經銷商銷售處所之審核

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以下簡稱基隆市審計室)查核發現,基隆市內公益彩券經銷商銷售處所與中小學相距未達100公尺以上,未符規定,經審計部促請財政部督促檢討改善,業督請發行機構依規定查處,並加強經銷商銷售處所之審核。
依第四屆公益彩券經銷商遴選及管理要點第14點第2項第4款規定,電腦型公益彩券經銷商銷售處所門口中心點距中小學之大門口中心點直線距離應達100公尺(含)以上。基隆市審計室運用地理資訊系統查核發現,基隆市某經銷商銷售處所與鄰近中小學之距離未達100公尺,與上開規定未符,經審計部函請公益彩券主管機關財政部督促檢討改善,並清查其他市縣有無類此情形通盤處理。
審計部追蹤改善結果,財政部業請公益彩券發行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清查,發現除上開基隆市1家經銷商外,尚有臺北市及臺南市計2家經銷商銷售處所與鄰近中小學未達100公尺,均已限期搬遷;另嗣後若經銷商選定之銷售處所鄰近中小學,將以距離測量軟體進行估測,或以滾輪尺實測,以強化經銷商銷售處所之審核。
發布單位: 第三廳
被審核機關: 財政稅務
施政主題細項: 財政部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