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辦理信義鄉神木村聯外道路災修復建工程,未妥適研擬因應措施即投入經費,隨即因颱風沖毀再度中斷,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檢討復建工程辦理方式並將閒置鋼橋材料納入利用,提升使用效益
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下稱南投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南投縣政府辦理信義鄉神木村愛玉子橋災修復建工程,因選址欠周延,終至土石流淹沒橋台而終止契約,又已付款鋼橋材料尚閒置未用,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再利用於信義鄉桐林橋新建工程,發揮材料既有效能及解決居民交通問題。
南投縣政府於民國(下同)99年8月4日獲內政部營建署補助經費5,363萬7,000元辦理信義鄉神木村愛玉子橋災修復建工程,興建跨越愛玉子溪鋼製拱橋一座長83公尺,100年1月3日開工,惟因事先選址欠周延,同年7月13日至19日因豪雨造成土石流淹沒橋台,而於100年12月31日終止契約。南投縣審計室於101年2月查核發現,該工程已支付鋼橋材料及加工款1,756萬餘元,惟委由廠商保管,經於同年3月5日函請重視後續維護利用問題,據復研議用於信義鄉桐林橋新建工程,嗣經本室103年7月21日再追蹤發現,該府因財政拮据迄未能辦理,致鋼材閒置未用,經於同年9月3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南投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南投縣政府於104年8月分獲經濟部水利署、交通部公路總局及921重建基金會補助1,800萬元、3,313萬餘元及1,586萬餘元,加計自籌款200萬餘元,預算金額總計6,900萬元,辦理信義鄉桐林橋新建工程,新建橋梁總長140公尺,分由長度57公尺及83公尺兩座鋼拱橋組合而成,其中83公尺鋼拱橋材料係利用原愛玉子橋鋼橋材料,有效利用閒置鋼材,發揮材料既有效能。該橋梁新建工程於104年12月25日開工,已於106年9月30日完工,同年10月13日驗收合格,並於同年10月15日正式通車,有效解決當地居民跨越和社溪之交通問題。
南投縣政府於民國(下同)99年8月4日獲內政部營建署補助經費5,363萬7,000元辦理信義鄉神木村愛玉子橋災修復建工程,興建跨越愛玉子溪鋼製拱橋一座長83公尺,100年1月3日開工,惟因事先選址欠周延,同年7月13日至19日因豪雨造成土石流淹沒橋台,而於100年12月31日終止契約。南投縣審計室於101年2月查核發現,該工程已支付鋼橋材料及加工款1,756萬餘元,惟委由廠商保管,經於同年3月5日函請重視後續維護利用問題,據復研議用於信義鄉桐林橋新建工程,嗣經本室103年7月21日再追蹤發現,該府因財政拮据迄未能辦理,致鋼材閒置未用,經於同年9月3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南投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南投縣政府於104年8月分獲經濟部水利署、交通部公路總局及921重建基金會補助1,800萬元、3,313萬餘元及1,586萬餘元,加計自籌款200萬餘元,預算金額總計6,900萬元,辦理信義鄉桐林橋新建工程,新建橋梁總長140公尺,分由長度57公尺及83公尺兩座鋼拱橋組合而成,其中83公尺鋼拱橋材料係利用原愛玉子橋鋼橋材料,有效利用閒置鋼材,發揮材料既有效能。該橋梁新建工程於104年12月25日開工,已於106年9月30日完工,同年10月13日驗收合格,並於同年10月15日正式通車,有效解決當地居民跨越和社溪之交通問題。
發布單位:
南投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公共工程
施政主題細項:
南投縣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