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授權嘉義縣農會核發阿里山高山茶產地證明標章,惟未建立控管機制,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進,已修訂標章申請作業流程,確保消費者權益
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下稱嘉義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嘉義縣政府授權嘉義縣農會(下稱農會)核發阿里山高山茶產地證明標章,惟標章係由茶農自行攜回包裝黏貼,未建立控管機制,無法防止偽劣茶混充或標章遭不當使用等情事,恐損及阿里山高山茶優質形象及消費者權益,經函請研謀改善,該府已修訂標章申請作業流程,改由農會統一包裝張貼標章,確保消費者權益。
嘉義縣政府為確保阿里山高山茶在地生產、衛生安全及品質,於民國(下同)96年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阿里山高山茶產地證明標章,由該府授權鄉鎮市公所及農會進行書面資料審查、茶葉品評及農藥殘留檢驗,俟審查及檢驗合格,由農會依據公所核定數量,發給標章及封籤。嘉義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截至102年底止,該府授權核發阿里山高山茶產地證明標章計58萬餘張,惟標章係交由茶農自行攜回包裝黏貼,該府未就標章使用情形妥善建立控管機制,無法確保黏貼標章之阿里山高山茶均通過檢驗,未能有效防止偽劣茶混充或標章不當使用等情事,恐損及阿里山高山茶優質形象及消費者權益,經函請嘉義縣政府研謀改善。
嗣經嘉義縣審計室追蹤嘉義縣政府改善結果,該府業於104年8月間修訂阿里山高山茶產地證明標章核發作業流程,加強管理茶葉包裝及標章黏貼作業,並於104年9月10日召開記者會,說明修正申請標章及張貼流程,原由茶農領回標章自行包裝張貼改由農會統一封裝,確保黏貼標章之阿里山高山茶均通過檢驗,維護茶葉品質,並提升消費者權益。
嘉義縣政府為確保阿里山高山茶在地生產、衛生安全及品質,於民國(下同)96年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阿里山高山茶產地證明標章,由該府授權鄉鎮市公所及農會進行書面資料審查、茶葉品評及農藥殘留檢驗,俟審查及檢驗合格,由農會依據公所核定數量,發給標章及封籤。嘉義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截至102年底止,該府授權核發阿里山高山茶產地證明標章計58萬餘張,惟標章係交由茶農自行攜回包裝黏貼,該府未就標章使用情形妥善建立控管機制,無法確保黏貼標章之阿里山高山茶均通過檢驗,未能有效防止偽劣茶混充或標章不當使用等情事,恐損及阿里山高山茶優質形象及消費者權益,經函請嘉義縣政府研謀改善。
嗣經嘉義縣審計室追蹤嘉義縣政府改善結果,該府業於104年8月間修訂阿里山高山茶產地證明標章核發作業流程,加強管理茶葉包裝及標章黏貼作業,並於104年9月10日召開記者會,說明修正申請標章及張貼流程,原由茶農領回標章自行包裝張貼改由農會統一封裝,確保黏貼標章之阿里山高山茶均通過檢驗,維護茶葉品質,並提升消費者權益。
發布單位:
嘉義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農業
施政主題細項:
嘉義縣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