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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提供安置床位數與部分機構專業人員不足,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增設安置床位數及督導增補專業人員,提升服務能量,落實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

新北市三重區身心障礙者綜合福利服務大樓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以下簡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提供安置床位數不敷民眾需求,部分機構未設置足額專業人員,影響身心障礙者權益,經函請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研謀改善,已增設安置床位數,並督導增補專業人員,提升服務能量,落實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為身心障礙者日間及住宿式照顧之需求,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於轄內輔導設立及監督公立、公設民營及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民國(下同)102年度該局補助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預算數合計為1億6,339萬餘元,依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辦法,核定住宿安置人數需求為5,431人,其中於轄內各式機構接受服務者3,178人,於外縣市接受服務者1,876人,尚無法接受機構式照顧與服務者377人,顯安置人數不敷需求;另查4家公設民營及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未依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及人員配置標準規定設置足額專業人員,經函請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研謀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後續改善情形,截至104年度8月底止,該局已於三重區身心障礙者綜合福利服務大樓、其他公立及公設民營機構等,增設全日型住宿服務257人,另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設置不足之情形,除1家因地處偏遠,人事聘用困難,該局已督促儘速補齊人力,其餘3家已改善完畢,落實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社會福利、行政管理
施政主題細項: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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