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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各院區經管職務宿舍,間有未依規定計收宿舍使用費及水電費,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研訂相關收費基準並追繳短收費用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職務宿舍外觀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以下簡稱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以下簡稱聯合醫院)各院區經管職務宿舍,間有未依規定向借用人計收宿舍使用費及水電費,或不當減免情事,影響宿舍使用者付費公平性及減損市庫收入,經促請檢討改善,聯合醫院已針對各院區宿舍使用研訂相關收費基準,並依規定追繳短收費用。
聯合醫院基於業務需要及員工安全考量,自民國(下同)60年起至87年間陸續於中興、仁愛、和平婦幼、忠孝、陽明、松德、林森(中醫)等7個院區就現有建物空間規劃1至5人不同房型之單身職務宿舍,共531間,約可容納910位住院醫師、實(見)習醫師及護理人員申請借用。經臺北市審計處101年及103年查核發現,聯合醫院各院區經管職務宿舍,間有未依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職務宿舍設置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向借用人收取宿舍使用費或水電費,或不當減免宿舍樓長(協助院區總務單位執行宿舍管理事務人員)之宿舍使用費及水電費,或宿舍整修期間另提供其他市有房地供借用人使用,亦未依規定收取房地使用費及水電費等情事,影響宿舍使用者付費公平性及減損市庫收入,經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北市審計處追蹤聯合醫院改善情形,該院自102年8月起陸續針對各院區宿舍使用費及水電費研訂收費標準,並於103年8月18日簽奉核定,溯自103年1月起適用,經統計截至104年8月底止,已依規定檢討追繳宿舍使用費及水電費計775萬餘元,落實宿舍使用者付費原則及增益市庫收入。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行政管理、內部控制
施政主題細項: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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