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辦理道路整平計畫,未建立鋪面評估門檻,致生民眾陳情案件,執行成效欠佳,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建立相關評估指標,提升道路整平及維護成效
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以下簡稱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縣政府辦理道路整平計畫,對需改善路段未建立鋪面評估或養護門檻等客觀指標進行評估,致路平計畫執行後仍衍生民眾陳情案件,執行成效欠佳,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建立鋪面評估或養護門檻客觀指標,提升道路整平及維護成效。
新竹縣政府鑑於內政部營建署公布民國(下同)98、99年度該縣市區道路養護管理績效考評結果欠佳,遂於99年辦理道路養護及整平計畫,工程經費3億5,280萬餘元。經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府未擬訂道路養護先期作業計畫,作為市區道路養護管理之準據,亦未建立鋪面評估或養護門檻客觀指標,對需改善路段進行評估,僅以部分區域各路段刨除重鋪,致路平計畫執行後衍生民眾陳情案件,投入經費未能發揮應有效益,經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通知新竹縣縣長督促研謀改善。
嗣經新竹縣審計室追蹤新竹縣政府改善情形,已於102年訂定道路養護先期作業計畫,並於103年建立IRI(國際糙度指標)、PCI(鋪面狀況指標)值等2項指標,作為進行鋪面評估或養護門檻之準據;另採行強化道路巡查頻率、快速維修、查核機制,加強審查道路養護及新建之工程圖說,開挖道路路面採刨除重鋪方式修復及加強監工責任等措施。據內政部營建署103年度市區道路養護管理績效考評結果,新竹縣道路養護考評位列城鎮型縣(市)第三名,已逐步提升道路整平及維護成效。
新竹縣政府鑑於內政部營建署公布民國(下同)98、99年度該縣市區道路養護管理績效考評結果欠佳,遂於99年辦理道路養護及整平計畫,工程經費3億5,280萬餘元。經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府未擬訂道路養護先期作業計畫,作為市區道路養護管理之準據,亦未建立鋪面評估或養護門檻客觀指標,對需改善路段進行評估,僅以部分區域各路段刨除重鋪,致路平計畫執行後衍生民眾陳情案件,投入經費未能發揮應有效益,經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通知新竹縣縣長督促研謀改善。
嗣經新竹縣審計室追蹤新竹縣政府改善情形,已於102年訂定道路養護先期作業計畫,並於103年建立IRI(國際糙度指標)、PCI(鋪面狀況指標)值等2項指標,作為進行鋪面評估或養護門檻之準據;另採行強化道路巡查頻率、快速維修、查核機制,加強審查道路養護及新建之工程圖說,開挖道路路面採刨除重鋪方式修復及加強監工責任等措施。據內政部營建署103年度市區道路養護管理績效考評結果,新竹縣道路養護考評位列城鎮型縣(市)第三名,已逐步提升道路整平及維護成效。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交通運輸、公共工程、政府採購
施政主題細項:
新竹縣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