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補貼中低收入戶租金遭不肖者詐領,經審計部促請研謀改善,主管機關業已頒訂相關查核作業要點,供地方政府查核參據,以防範詐領情事再度發生,促使政府資源有效照顧真正需要之民眾
審計部就報載內政部營建署(下稱營建署)辦理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遭不肖者偽造租賃契約詐領補貼等情,促請營建署研謀改善,該署業報經內政部民國(下同)104年5月14日頒訂「租金補貼申請異常情形查核作業要點」,作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查核租金補貼作業之參據,防範偽冒申領情事之再度發生,俾利政府資源有效照顧真正需要之民眾。
營建署辦理「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主要係對無自有住宅之國民提供租金補貼,以協助其居住於適居之住宅。惟據104年1月12日報載高雄警方查獲有不肖者利用民眾申請中低收入戶租金補貼只需檢送房屋租賃契約等資料,採書面審查不做實質審查之便民措施,偽造租賃契約書等,成立代辦集團揪團詐領補助,三年詐領國庫近二百萬元等情。審計部爰就報載內容,函請營建署查明除高雄市外,其餘縣市有無類此詐領案件,並為適法之處理,另請該署就詐領補助案之原因,檢討相關補貼作業規定疏漏之處。
經審計部追蹤改善結果,據營建署查復,截至104年5月15日止,計有臺北市等12個地方政府查獲詐領補貼案件94件,詐領金額386萬7,629元,已追繳金額120萬7,508元,其餘刻正由地方政府辦理追繳中;另該署已參考部分地方政府實務經驗及發生詐領案之樣態,研訂「租金補貼申請異常情形查核作業要點」,報經內政部於104年5月14日令頒實施,以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之租金補貼事宜,防範偽冒申領情事,有效利用政府住宅補貼資源照顧真正需要之民眾。
營建署辦理「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主要係對無自有住宅之國民提供租金補貼,以協助其居住於適居之住宅。惟據104年1月12日報載高雄警方查獲有不肖者利用民眾申請中低收入戶租金補貼只需檢送房屋租賃契約等資料,採書面審查不做實質審查之便民措施,偽造租賃契約書等,成立代辦集團揪團詐領補助,三年詐領國庫近二百萬元等情。審計部爰就報載內容,函請營建署查明除高雄市外,其餘縣市有無類此詐領案件,並為適法之處理,另請該署就詐領補助案之原因,檢討相關補貼作業規定疏漏之處。
經審計部追蹤改善結果,據營建署查復,截至104年5月15日止,計有臺北市等12個地方政府查獲詐領補貼案件94件,詐領金額386萬7,629元,已追繳金額120萬7,508元,其餘刻正由地方政府辦理追繳中;另該署已參考部分地方政府實務經驗及發生詐領案之樣態,研訂「租金補貼申請異常情形查核作業要點」,報經內政部於104年5月14日令頒實施,以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之租金補貼事宜,防範偽冒申領情事,有效利用政府住宅補貼資源照顧真正需要之民眾。
發布單位:
第五廳
被審核機關:
社會福利、行政管理
施政主題細項:
內政部所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