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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及彰化縣部分鄉鎮市公所全球資訊網未登載政府資訊公開法所列應主動公開事項,經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補登載相關資訊,便利民眾查詢與運用

彰化縣北斗鎮公所服務網政府資訊公開專區
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及彰化縣審計室(以下簡稱苗栗縣及彰化縣審計室)調查發現,苗栗縣及彰化縣部分鄉鎮市公所未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規定,於公所全球資訊網主動登載已訂頒之法令規章、施政計畫、預算及決算書等政府資訊,經函請苗栗縣及彰化縣政府督促所轄鄉鎮市公所檢討改善,相關公所業已補登載有關資訊,便利民眾查詢與運用。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規定,有關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施政計畫、預算及決算書等政府資訊,除依第18條規定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苗栗縣及彰化縣審計室調查發現,苗栗縣及彰化縣各鄉鎮市公所截至民國(下同)103年7月31日及9月30日止,已訂頒之法令規章分別有332件、437件,其中已於公所全球資訊網登載者有243件(占73.19%)、312件(占71.40%),漏未登載者計有苗栗縣苗栗市等10個鄉鎮市89件(占26.81%)、彰化縣和美鎮等16個鄉鎮125件(占28.60%);另未登載施政計畫者,計有苗栗縣苑裡鎮等12個鄉鎮、彰化縣和美鎮等17個鄉鎮;未登載預算及決算書者,計有苗栗縣苗栗市等11個鄉鎮市、彰化縣北斗鎮等14個鄉鎮(詳下表),不利民眾查詢與運用,經函請苗栗縣及彰化縣政府督促所轄鄉鎮市公所檢討改善。
苗栗縣及彰化縣審計室經追蹤苗栗縣及彰化縣鄉鎮市公所改善結果,截至104年5月底止,上開鄉鎮市公所已於其全球資訊網補登載訂頒之法令規章、施政計畫、預算及決算書,已增進政府資訊之公開與透明,有利於民眾查詢與運用。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行政革新
施政主題細項: 苗栗縣18鄉鎮市公所及彰化縣26鄉鎮市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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