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巡防總局所屬海巡隊表面海流測量浮標(DMB)施放地點部分未納入救生救難案件發生之高風險海域,且間有未依規定落實施放情事,經審計部促請檢討改善,該總局已採行改善措施
審計部查核發現,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以下簡稱海洋巡防總局)為提升海難事件之人員及船舶搜救效能,運用表面海流測量浮標(Data Marker Buoy,以下簡稱DMB)獲取海流資訊輔助搜救規劃,惟部分未於救生救難發生之高風險海域(熱點)施放或施放未達規定次數,且DMB維保時間過於集中,均影響即時海流資料之蒐集,經函請海洋巡防總局研謀改善,業經該總局採行改善措施。
海洋巡防總局為能運用準確及完整之表面海流資料劃定搜救區域,以提升海難事件人員或船舶尋獲率,於民國(下同)98及99年度共耗資269萬餘元,採購30套DMB及建置系統,配發所屬海巡隊運用。審計部查核發現,101至103年度該總局所屬海巡隊執行救生救難案件計622件,於103年度施放DMB計601次,經將622件救生救難案件發生地點及海巡隊施放601次DMB地點海域之經緯度圖資,運用QGIS地理資訊系統軟體,套疊通用版電子地圖之臺灣地區底圖發現:臺灣西南、臺東外海及麥寮外海部分海域為救生救難案件頻仍海域(熱點),103年度卻無施放DMB紀錄;部分海巡隊於同一經緯度連續施放3次以上;致海巡隊間有部分月份施放DMB低於規定次數;DMB集中於每年1至2月進行維保作業,各海巡隊未能攜帶出勤,恐影響DMB施放作業及高風險海域即時海流資料之蒐集等情事,經函請海洋巡防總局檢討改進。
案經審計部追蹤海洋巡防總局改善結果,該總局已於104年6月間通知所屬海巡隊參考近年救生、救難案件發生之高風險區域,妥適規劃DMB施放作業,避免施放海域過度集中;已調整施放區域,擴大海流資料蒐集範圍;落實督導各海巡隊DMB每月應規劃施放2次以上,並視海象及勤務狀況調整;已規劃並分批辦理電池更換維保作業,以應緊急調派及兼顧整體搜救任務需求,有助於提升搜救效能。
海洋巡防總局為能運用準確及完整之表面海流資料劃定搜救區域,以提升海難事件人員或船舶尋獲率,於民國(下同)98及99年度共耗資269萬餘元,採購30套DMB及建置系統,配發所屬海巡隊運用。審計部查核發現,101至103年度該總局所屬海巡隊執行救生救難案件計622件,於103年度施放DMB計601次,經將622件救生救難案件發生地點及海巡隊施放601次DMB地點海域之經緯度圖資,運用QGIS地理資訊系統軟體,套疊通用版電子地圖之臺灣地區底圖發現:臺灣西南、臺東外海及麥寮外海部分海域為救生救難案件頻仍海域(熱點),103年度卻無施放DMB紀錄;部分海巡隊於同一經緯度連續施放3次以上;致海巡隊間有部分月份施放DMB低於規定次數;DMB集中於每年1至2月進行維保作業,各海巡隊未能攜帶出勤,恐影響DMB施放作業及高風險海域即時海流資料之蒐集等情事,經函請海洋巡防總局檢討改進。
案經審計部追蹤海洋巡防總局改善結果,該總局已於104年6月間通知所屬海巡隊參考近年救生、救難案件發生之高風險區域,妥適規劃DMB施放作業,避免施放海域過度集中;已調整施放區域,擴大海流資料蒐集範圍;落實督導各海巡隊DMB每月應規劃施放2次以上,並視海象及勤務狀況調整;已規劃並分批辦理電池更換維保作業,以應緊急調派及兼顧整體搜救任務需求,有助於提升搜救效能。
發布單位:
第一廳
被審核機關:
海洋事務
施政主題細項: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