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綜合大樓興建計畫,未審慎評估實際需求,用地選址一再變更,復未確實管控計畫執行進度,逾10年仍無具體建設,經審計機關陳報監察院,業由監察院糾正
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以下簡稱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綜合大樓興建計畫,未審慎評估實際需求,用地選址過程反覆不定,復未確實管控計畫執行進度,完工期程一再延後,遲無具體建設,影響預算執行及身心障礙者促進就業權益,經報告監察院,業由該院糾正新竹市政府。
新竹市政府於民國(下同)93年3月決議興建身心障礙者就業綜合大樓,作為推動弱勢者促進就業之服務據點,計畫經費4億元,原定土地撥用、規劃設計等前置作業約8個月,再辦理工程發包施作,預計97年底完工啟用。該府自94年起至103年度止,編列土地購置、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及工程建造等預算共計3億9千萬餘元,執行結果,僅99年度支應有償撥用土地價款8,142萬餘元,其餘各年度均無執行數,截至103年底止,尚未辦理工程發包施作。
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市政府編列鉅額預算經費辦理該大樓興建計畫,惟未審慎評估實際需求,興建地點及用地範圍一再變更,復未及時辦理土地價購,用地取得作業延宕多年未完成,預算執行績效不彰,又內部督導考核機制未落實執行,完工期程一再延後,遲無具體建設,延宕原預期效益之實現。經通知新竹市政府查明妥處,並於104年3月4日陳報監察院,嗣經該院立案調查後,於同年7月8日糾正新竹市政府。(詳監察院公報第2964期)
新竹市政府於民國(下同)93年3月決議興建身心障礙者就業綜合大樓,作為推動弱勢者促進就業之服務據點,計畫經費4億元,原定土地撥用、規劃設計等前置作業約8個月,再辦理工程發包施作,預計97年底完工啟用。該府自94年起至103年度止,編列土地購置、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及工程建造等預算共計3億9千萬餘元,執行結果,僅99年度支應有償撥用土地價款8,142萬餘元,其餘各年度均無執行數,截至103年底止,尚未辦理工程發包施作。
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市政府編列鉅額預算經費辦理該大樓興建計畫,惟未審慎評估實際需求,興建地點及用地範圍一再變更,復未及時辦理土地價購,用地取得作業延宕多年未完成,預算執行績效不彰,又內部督導考核機制未落實執行,完工期程一再延後,遲無具體建設,延宕原預期效益之實現。經通知新竹市政府查明妥處,並於104年3月4日陳報監察院,嗣經該院立案調查後,於同年7月8日糾正新竹市政府。(詳監察院公報第2964期)
發布單位:
新竹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地政、公共工程、就業職訓
施政主題細項:
新竹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