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辦理生活圈道路建設計畫工程,路線規劃欠周,延宕工程執行期程,經審計機關調查後陳報監察院核辦,業由監察院糾正
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以下簡稱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縣政府辦理118線關西外環道路新闢等3件生活圈道路建設計畫工程,因路線規劃欠周,或未積極督促工程設計作業等缺失,延宕工程執行期程,經陳報監察院核辦,業由該院糾正新竹縣政府。
新竹縣政府為疏解118線通過關西鎮市區往台3線之車流及改善北二高茄苳交流道之交通動線等,於民國(下同)98年獲交通部公路總局補助辦理生活圈道路建設計畫項下之118線關西外環道路新闢工程(0K+000~3K+377段)、茄苳聯絡道路A段、B段工程等3案,所需經費約14億1,171萬餘元(中央補助12億4,231萬餘元,地方自籌款1億6,940萬餘元)。
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府對於118線關西外環道路新闢工程之路線規劃欠周,致基本設計後路線一再變更,肇致執行進度一再延宕;辦理茄苳聯絡道路A段、B段工程,未積極督促工程設計作業,設計完成後又要求改分標設計,且於審查會議決議再將分標案件合併,影響整體執行進度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經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函請新竹縣縣長查明妥處,並於103年12月24日陳報監察院,嗣經該院立案調查後,於104年6月9日糾正新竹縣政府。(詳監察院公報第2961期)
新竹縣政府為疏解118線通過關西鎮市區往台3線之車流及改善北二高茄苳交流道之交通動線等,於民國(下同)98年獲交通部公路總局補助辦理生活圈道路建設計畫項下之118線關西外環道路新闢工程(0K+000~3K+377段)、茄苳聯絡道路A段、B段工程等3案,所需經費約14億1,171萬餘元(中央補助12億4,231萬餘元,地方自籌款1億6,940萬餘元)。
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府對於118線關西外環道路新闢工程之路線規劃欠周,致基本設計後路線一再變更,肇致執行進度一再延宕;辦理茄苳聯絡道路A段、B段工程,未積極督促工程設計作業,設計完成後又要求改分標設計,且於審查會議決議再將分標案件合併,影響整體執行進度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經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函請新竹縣縣長查明妥處,並於103年12月24日陳報監察院,嗣經該院立案調查後,於104年6月9日糾正新竹縣政府。(詳監察院公報第2961期)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交通運輸、公共工程、政府採購
施政主題細項:
新竹縣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