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及部分縣市政府轄管橋梁構件維修率偏低,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交通部已修正相關評鑑規範,納入課責機制及建立追蹤管考機制,有效提升橋梁構件維修率,保障民眾通行安全
審計部查核發現,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以下簡稱臺鐵局)民國(下同)103年度轄管鐵路橋梁,應維修橋梁構件維修率61.11%,另尚有4縣市政府橋梁構件維修率未達30%,影響民眾行的安全,經促請檢討改善,截至104年6月底止,臺鐵局應維修橋梁構件均已修復,縣市政府橋梁構件維修率亦已大幅提升。
交通部為使各橋梁管理機關重視橋梁維護管理,確保民眾通行安全,自93年起與內政部聯名辦理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評鑑,交通部並於95年12月頒布「臺灣地區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評鑑實施要點」,作為辦理評鑑作業之依據。經審計部調查發現,102年度交通部所屬公路總局、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臺鐵局轄管橋梁評鑑結果,應維修橋梁構件之維修率,以臺鐵局60.96%最低;另地方政府中尚有9縣市政府橋梁構件維修率未達60%,經審計部促請相關機關檢討改善,並將橋梁評鑑等相關資料提供監察院作為調查參考。嗣經監察院調查結果,迄103年底止,臺鐵局應維修橋梁構件維修率為61.11%,僅提升0.15個百分點,且仍有桃園市、花蓮縣、臺東縣及金門縣等4縣市政府橋梁維修率未達30%,改善成效有限,於104年4月16日糾正交通部及內政部(監察院公報2953期)。
案經審計部追蹤改善結果,交通部業會同內政部修正橋梁評鑑要點,納入課責機制,及於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建立追蹤管考機制,並將主動於網站上公布橋梁評鑑結果,促使各縣市與機關首長重視。截至104年6月底止,臺鐵局103年度應維修橋梁構件均已修復,臺東縣及金門縣橋梁維修率已提升至66%及84%,另桃園市及花蓮縣將積極辦理橋梁修繕工程發包作業,以保障民眾通行橋梁安全。
交通部為使各橋梁管理機關重視橋梁維護管理,確保民眾通行安全,自93年起與內政部聯名辦理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評鑑,交通部並於95年12月頒布「臺灣地區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評鑑實施要點」,作為辦理評鑑作業之依據。經審計部調查發現,102年度交通部所屬公路總局、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臺鐵局轄管橋梁評鑑結果,應維修橋梁構件之維修率,以臺鐵局60.96%最低;另地方政府中尚有9縣市政府橋梁構件維修率未達60%,經審計部促請相關機關檢討改善,並將橋梁評鑑等相關資料提供監察院作為調查參考。嗣經監察院調查結果,迄103年底止,臺鐵局應維修橋梁構件維修率為61.11%,僅提升0.15個百分點,且仍有桃園市、花蓮縣、臺東縣及金門縣等4縣市政府橋梁維修率未達30%,改善成效有限,於104年4月16日糾正交通部及內政部(監察院公報2953期)。
案經審計部追蹤改善結果,交通部業會同內政部修正橋梁評鑑要點,納入課責機制,及於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建立追蹤管考機制,並將主動於網站上公布橋梁評鑑結果,促使各縣市與機關首長重視。截至104年6月底止,臺鐵局103年度應維修橋梁構件均已修復,臺東縣及金門縣橋梁維修率已提升至66%及84%,另桃園市及花蓮縣將積極辦理橋梁修繕工程發包作業,以保障民眾通行橋梁安全。
發布單位:
交通建設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交通運輸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部暨各地方縣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