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O-104-13 經濟部工業局辦理所轄工業區開發及租售管理情形專案審計報告
政府為發展工業,健全工業區管理,歷年甄選受託開發單位開發工業區,截至民國99年底止,由經濟部工業局管理之工業區,計有64處。審計部歷年派員查核經濟部工業局辦理所轄工業區開發及租售管理情形,曾就工業區管理機構收入不敷支應成本等情,迭次函請經濟部工業局或經濟部督促研謀改善。據復:已要求工業區管理機構強化一般公共設施維護等費用收取作業,及對閒置國有房舍作有效運用或出租,並持續推動聯合稽查等措施。為追蹤瞭解經濟部工業局所提改善措施之執行成效,經審計部規劃辦理調查結果,核有所轄工業區服務中心連年發生短絀,且累積短絀愈趨嚴重,不利工業區永續經營等情事,並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函請經濟部查明妥適處理,並報告監察院後,已獲經濟部工業局獲具體回應,針對工業區管理機構連年營運發生短絀等相關缺失,研擬短、中、長期改善營運短絀方案等各項改善措施,估計已增加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收入29億餘元,充分發揮審計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