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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委託基隆市政府辦理八斗子漁港曳船道整建工程,工程完工逾年餘,仍遲遲未能營運啟用,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業已開放營運使用

八斗子漁港曳船道開放使用現況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下稱農委會)漁業署委託基隆市政府辦理八斗子漁港曳船道整建工程,經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下稱教育農林審計處)稽察發現,因後續移交接管時程冗長及經營管理計畫未獲漁業署核定而無法營運啟用,致該設施處於閒置未用狀態,經函請農委會督促漁業署積極檢討改善,該設施業已開放營運使用,對於當地漁船檢修作業極有助益。
漁業署為改善八斗子漁港曳船道毀損情形,於民國(下同)101年3月間委託基隆市政府辦理八斗子漁港曳船道整建工程。嗣經基隆市政府發包施工,於101年12月20日開工,102年6月4日完工。案經教育農林審計處稽察發現,因漁業署未全面清查漁船檢修作業所需相關配套設施之堪用性,致曳船道整修完成後,仍有船台及捲揚設備需維護而無法試車營運,影響移交接管時程,造成設施處於閒置未用狀態;另漁業署未與受託營運單位基隆區漁會簽訂完成委託經營管理契約及核定經營管理計畫,肇致工程移交後仍因經營管理計畫未完成核定程序而無法營運啟用等缺失情事,經促請研謀改善。
嗣經教育農林審計處追蹤結果,農委會業已督促漁業署與受託營運單位基隆區漁會完成移交接管作業及協調曳船道相關設施後續維護分工,船台設備維護部分,將由該區漁會自行處理,捲揚設備維護部分,漁業署則已納入該署104年度預算辦理,並與該區漁會完成簽訂委託經營管理契約及核定經營管理計畫等程序。目前該漁港相關設施已由基隆區漁會受託正常營運中,有助於當地漁船檢修作業及促進國內漁業產業永續發展。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漁業
施政主題細項: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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