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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辦理設籍學生就學津貼發放作業,對於申領津貼學生重複領取政府機關單位子女教育補助費等情形,並未全面勾稽查核,經審計機關促請洽商權責機關開放稽核系統使用權限,已全面勾稽查核重複申領情形,節省公帑

金門縣政府
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以下簡稱金門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金門縣政府辦理設籍學生就學津貼發放作業,對於申領津貼學生重複領取政府機關單位子女教育補助費等情形,並未全面辦理勾稽查核,經函請洽商權責機關開放稽核系統使用權限,該府已運用系統勾稽查核重複申領者予以剔除及追繳,節省公帑支出327萬元。
金門縣政府自98學年度起對縣籍旅臺或在金門地區註冊就讀高中(職)、大學學生,每學年度各補助就學津貼高中(職)生6千元、大學生1萬元,惟已領有軍公教與公營事業單位之子女教育補助及其他享有公費或免學費待遇者,不得申請補助。金門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府審核學生申請就學津貼資格,僅就該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者,稽核有無已領取教育補助費等又重複申領就學津貼情形,並未全面勾稽查核任職其他機關單位軍公教人員就學子女申領情形,惟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已開發「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該府宜善加運用該系統辦理稽核,經建請該府洽商中央權責機關開放該系統使用權限以利勾稽。
嗣經金門縣審計室追蹤金門縣政府改善結果,該府已於民國103年5月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意開放系統使用權限,並自103學年度起運用該系統勾稽查核剔退不符申請資格者237人,節省公帑支出118萬餘元;另清查歷年不符請領資格者131人,已追繳208萬餘元,共節省公帑支出327萬元。
發布單位: 金門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內部控制
施政主題細項: 金門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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