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經管臺北市花卉博覽會各展館,會後未妥適規劃營運方向與空間利用方式,導致收益減損及展館部分空間閒置,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研訂管理機制及活化方案,提升展館使用率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以下簡稱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以下簡稱產發局)經管臺北市花卉博覽會各展館,會後未妥適研訂營運方向及審慎規劃空間利用方式,肇致展館部分空間閒置及收益減損,暨臨時性建築展館長期存在市區之亂象等情事,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研訂管理機制及活化方案,逐年提升展館使用率,並逐步完成各展館之永久建築變更事宜。
臺北市政府於「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後,將圓山、美術、新生等園區及其相關8個展館規劃為花博公園,持續開放供民眾參觀使用,並由產發局負責相關營運管理工作。經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產發局未妥適規劃評估展館營運方向,致民國(下同)101年度實際收益僅3,976萬餘元,未能達成預定收益目標;對於爭艷館周圍足球場觀眾席下方之建物未積極規劃運用,致半數建物空間閒置逾2年;未積極將展館變更為永久建築物,造成臨時性建築物長期存在市區之亂象等情事,經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通知臺北市市長督促研謀改善。
嗣經臺北市審計處追蹤產發局後續改善結果,已依據各展館空間及地利條件,積極研訂管理機制與活化方案,並定期召開會議檢討執行情形。經統計103年度各項展館營運收益計4,918萬餘元,較101年度增加23.69%;爭艷館周圍足球場觀眾席下方建物已規劃為農學講堂並定期佈展,使用率達98%;截至104年5月底,夢想館等3個展館已變更為永久建築物,並加速辦理舞蝶館等5個展館之相關變更作業。
臺北市政府於「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後,將圓山、美術、新生等園區及其相關8個展館規劃為花博公園,持續開放供民眾參觀使用,並由產發局負責相關營運管理工作。經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產發局未妥適規劃評估展館營運方向,致民國(下同)101年度實際收益僅3,976萬餘元,未能達成預定收益目標;對於爭艷館周圍足球場觀眾席下方之建物未積極規劃運用,致半數建物空間閒置逾2年;未積極將展館變更為永久建築物,造成臨時性建築物長期存在市區之亂象等情事,經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通知臺北市市長督促研謀改善。
嗣經臺北市審計處追蹤產發局後續改善結果,已依據各展館空間及地利條件,積極研訂管理機制與活化方案,並定期召開會議檢討執行情形。經統計103年度各項展館營運收益計4,918萬餘元,較101年度增加23.69%;爭艷館周圍足球場觀眾席下方建物已規劃為農學講堂並定期佈展,使用率達98%;截至104年5月底,夢想館等3個展館已變更為永久建築物,並加速辦理舞蝶館等5個展館之相關變更作業。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公共工程
施政主題細項: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