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南竿堆肥場廚餘堆肥無償提供民眾領用,惟未明確規定領用重量,經審計機關促請改善,業已修訂領用規定,維護領用之公平性
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以下簡稱基隆市審計室)查核發現,連江縣南竿堆肥場廚餘堆肥無償提供民眾領用,該府訂頒「連江縣政府廚餘再利用管理要點」規範領用事宜,惟未明確規定領用重量,肇致逾7成堆肥集中少數民眾領用情事,經函請檢討改善。該府業修訂管理要點,據以控管領用數量,維護領用之公平性。
連江縣政府於民國(下同)100年7月訂定「連江縣政府廚餘再利用管理要點」,期完善廚餘再利用機制。惟據報載廚餘堆肥為有機肥料,吸引民眾前往申領,甚有供不應求情形。基隆市審計室查核發現,前揭管理要點規定機關單位、學校、社區每年無償領用以30包為限,家庭及個人每年以5包為限,農地改良經同意者不在此限。由於該要點未規範每包重量及農地改良領用限制,而領用實況係民眾自備容器前往堆肥場裝盛,且係以公斤計量,核與該要點未符,限量標準亦無從衡量,致南竿堆肥廠70.91%堆肥集中於3位民眾以農地改良為由領用,經函請該府檢討改善。
嗣經基隆市審計室追蹤連江縣政府改善情形,該府已於104年4月修訂「連江縣政府廚餘再利用管理要點」,明確規範機關單位、學校、社區每年以1,000公斤為限,家庭及個人每年以100公斤為限,農地改良每公頃6,000公斤為限,以符廚餘堆肥領用需求,維護領用之公平性。
連江縣政府於民國(下同)100年7月訂定「連江縣政府廚餘再利用管理要點」,期完善廚餘再利用機制。惟據報載廚餘堆肥為有機肥料,吸引民眾前往申領,甚有供不應求情形。基隆市審計室查核發現,前揭管理要點規定機關單位、學校、社區每年無償領用以30包為限,家庭及個人每年以5包為限,農地改良經同意者不在此限。由於該要點未規範每包重量及農地改良領用限制,而領用實況係民眾自備容器前往堆肥場裝盛,且係以公斤計量,核與該要點未符,限量標準亦無從衡量,致南竿堆肥廠70.91%堆肥集中於3位民眾以農地改良為由領用,經函請該府檢討改善。
嗣經基隆市審計室追蹤連江縣政府改善情形,該府已於104年4月修訂「連江縣政府廚餘再利用管理要點」,明確規範機關單位、學校、社區每年以1,000公斤為限,家庭及個人每年以100公斤為限,農地改良每公頃6,000公斤為限,以符廚餘堆肥領用需求,維護領用之公平性。
發布單位:
基隆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環境保護
施政主題細項:
連江縣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