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7月12日媒體刊載讀者投書:「審計部躺著幹的嗎?」等情,內容與事實不符
民國(下同)104年7月12日自由時報刊載讀者投書「審計部躺著幹的嗎?」指出地方政府可以愛怎麼花錢就怎麼花錢嗎,苗栗縣政府負債高達648億元而發不出公務員薪資,中央政府應該要有一套平時、事前的防範措施,質疑審計部在幹什麼等情。
審計機關依法監督預算之執行,有關苗栗縣政府近10年度(94至103年度)歲計短絀,致公共債務金額鉅幅增加並超逾公共債務法規定上限,主要係因歲入編列上級政府未核定之補助收入預算,歲出預算執行又未能因應歲入實收情形有效控減支出,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歷年來均促請該府覈實編列歲入預算,積極開源節流,並於各年度苗栗縣總決算審核報告中充分揭露,依法送請苗栗縣議會審議。審計部並於99年5月、100年10月以苗栗縣等縣市政府財政失衡及債務超限二度依法陳報監察院核辦,經監察院立案調查後,分別於99年10月提案糾正財政部及前行政院主計處等機關,及102年1月提案糾正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與苗栗縣政府等7市縣政府。
鑑於上述讀者投書內容,與審計機關實際審計監督情形不符,為免外界誤解,特予澄清說明。審計機關並當持續監督各地方政府執行各項開源節流措施之成效,促請健全財政。
審計機關依法監督預算之執行,有關苗栗縣政府近10年度(94至103年度)歲計短絀,致公共債務金額鉅幅增加並超逾公共債務法規定上限,主要係因歲入編列上級政府未核定之補助收入預算,歲出預算執行又未能因應歲入實收情形有效控減支出,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歷年來均促請該府覈實編列歲入預算,積極開源節流,並於各年度苗栗縣總決算審核報告中充分揭露,依法送請苗栗縣議會審議。審計部並於99年5月、100年10月以苗栗縣等縣市政府財政失衡及債務超限二度依法陳報監察院核辦,經監察院立案調查後,分別於99年10月提案糾正財政部及前行政院主計處等機關,及102年1月提案糾正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與苗栗縣政府等7市縣政府。
鑑於上述讀者投書內容,與審計機關實際審計監督情形不符,為免外界誤解,特予澄清說明。審計機關並當持續監督各地方政府執行各項開源節流措施之成效,促請健全財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