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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政府徵收或購置已逾15年未完成產權移轉登記土地清理作業效能不彰,經審計部促請檢討改善,財政部及內政部業已定期檢討,督促各相關機關積極清理,獲致具體成效

各級政府截至民國103年底徵收或購置已逾15年未完成產權移轉登記土地清理成效表
審計部調查發現,各級政府徵收或購置已逾15年未完成產權移轉登記土地頗多,清理作業效能不彰,經函請行政院查明督促研謀改善並報告監察院,業由監察院提案糾正行政院,經行政院責由財政部及內政部,督促各級政府機關積極清理,已獲致具體清理成果。
審計部民國(下同)87年專案調查發現各級政府有徵收或購置已逾15年未完成產權移轉登記土地情形,經函請行政院研謀有效解決方案,財政部於87年12月1日促請各級政府機關成立專案小組,內政部並於91年4月8日訂頒「地方政府徵收或購置已逾15年未完成產權移轉登記之土地清理計畫」,分別協助各級政府機關辦理完成產權移轉登記等相關事宜。其執行情形,經審計部調查發現,截至97年底止,中央及地方政府未完成產權移轉登記土地分別為319筆及882筆,面積32.90公頃及23.42公頃,尚待處理案件仍多,其中地方政府清理進度已逾所訂期限(93年底),各相關政府機關清理效能過低,且財政部、內政部及中央各主管機關亦怠於督導等情事,於98年10月29日函請行政院查明督促研謀改善並報告監察院,嗣經監察院於100年1月5日糾正行政院。爰財政部及內政部依行政院指示督促並協助各級政府積極檢討改進,於每年定期召開檢討會議,列管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辦理清理工作執行情形。
案經審計部追蹤改善情形,經各級政府陸續清理列管未完成產權移轉登記土地,因全面清查後新增列管、土地分割、部分原未逾15年之未登記土地案件於屆至15年轉列已逾案件等因,陸續增加列管案件,截至103年底止列管5,550筆,已處理結案筆數計4,898筆(占列管案件筆數88.25%)、面積計221公頃(占列管案件面積87.35%)、帳列金額計33.57億餘元(占列管案件金額97.42%),已獲致具體清理成效。
發布單位: 第三廳
被審核機關: 國有財產
施政主題細項: 財政部及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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