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市區道路部分路段呈現龜裂或凹陷損壞未能及時修復,或道路整修後鋪面仍有不平整現象,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業已精進養護作為並採行有效改善措施
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以下簡稱嘉義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嘉義縣市區道路部分路段呈現龜裂或凹陷損壞未能及時修復,或道路整修後鋪面與人/手孔蓋、排水溝蓋銜接處仍有不平整等現象,經函請檢討改善,該府業已採取道路鋪面損壞程度評估指標等養護作為,及申請道路挖掘採一車道修復等養護管理措施,提升市區道路平整度。
嘉義縣境內市區道路截至民國(以下同)102年底止,面積約6,663,900㎡,嘉義縣政府102年度除依中央政府指定之一般性補助款2千萬元辦理市區道路養護外,另為考量民眾用路安全,以自有財源編列7千萬元辦理路平專案、市區及村里等道路養護。嘉義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嘉義縣政府辦理市區道路養護,部分路段呈現龜裂或凹陷損壞未能及時修復;道路整修後鋪面與人/手孔蓋、排水溝蓋銜接處或管線挖埋回填後仍有不平整現象;未落實辦理市區道路巡查及考核等情事,經函請該府檢討改善。
案經嘉義縣審計室追蹤嘉義縣政府改善結果,該府為強化市區道路養護管理作業,業自103年7月起,辦理市區道路鋪面損壞狀況(PCI)調查,並依鋪面狀況等級參照PCI值對照表及道路使用人數,作為養護優先次序門檻值之養護作為;並落實執行申請道路挖掘採一車道修復機制(103年度實際修復面積65,833㎡,較挖掘面積27,228㎡,增加道路平整度38,605㎡),及強化鋪面與人/手孔蓋、排水溝蓋銜接處施工;並建置道路巡查行動通訊即時聯絡網及考核鄉鎮市公所平時執行市區道路養護情形等改善措施,強化道路服務品質及民眾行車安全。嗣經內政部營建署辦理103年度市區道路養護管理績效考評結果,嘉義縣已由102年度乙等(80.83分)進步至103年度甲等(85.21分),並獲得103年度「進步獎」。
嘉義縣境內市區道路截至民國(以下同)102年底止,面積約6,663,900㎡,嘉義縣政府102年度除依中央政府指定之一般性補助款2千萬元辦理市區道路養護外,另為考量民眾用路安全,以自有財源編列7千萬元辦理路平專案、市區及村里等道路養護。嘉義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嘉義縣政府辦理市區道路養護,部分路段呈現龜裂或凹陷損壞未能及時修復;道路整修後鋪面與人/手孔蓋、排水溝蓋銜接處或管線挖埋回填後仍有不平整現象;未落實辦理市區道路巡查及考核等情事,經函請該府檢討改善。
案經嘉義縣審計室追蹤嘉義縣政府改善結果,該府為強化市區道路養護管理作業,業自103年7月起,辦理市區道路鋪面損壞狀況(PCI)調查,並依鋪面狀況等級參照PCI值對照表及道路使用人數,作為養護優先次序門檻值之養護作為;並落實執行申請道路挖掘採一車道修復機制(103年度實際修復面積65,833㎡,較挖掘面積27,228㎡,增加道路平整度38,605㎡),及強化鋪面與人/手孔蓋、排水溝蓋銜接處施工;並建置道路巡查行動通訊即時聯絡網及考核鄉鎮市公所平時執行市區道路養護情形等改善措施,強化道路服務品質及民眾行車安全。嗣經內政部營建署辦理103年度市區道路養護管理績效考評結果,嘉義縣已由102年度乙等(80.83分)進步至103年度甲等(85.21分),並獲得103年度「進步獎」。
發布單位:
嘉義縣審計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