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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部分里活動中心有閒置未充分運用情事,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業已積極規劃多元用途,並開放作為當地居民休閒育樂活動場所

臺中市太平區宜昌里活動中心已開放民眾使用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以下簡稱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中市各區里活動中心使用情形,部分里活動中心有閒置未充分運用情事,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積極規劃多元用途並開放民眾使用,作為當地民眾休閒育樂活動場所。
臺中市各區公所為提供市民集會及從事正常休閒娛樂活動場所,設立公有里活動中心共計135座,總面積131,159.26平方公尺,帳面價值6億4,781萬餘元。經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截至民國(下同)103年9月底止,計有太平區宜昌等7座里活動中心,因位處偏遠地區、或建物老舊或設施(備)不完善、或疏於管理等,致有閒置未充分運用情事,公有建築物使用管理效能欠佳,經函請臺中市政府民政局督促各該區公所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追蹤臺中市政府民政局督促改善情形,該局已針對閒置未充分運用之里活動中心,責請各該轄管區公所檢討改善,並積極研謀活化措施,提升公產使用管理效能。截至104年2月底止,上開7座閒置未充分運用之里活動中心已陸續修繕整建完竣,規劃多元用途,作為里辦公處辦公場所及會議使用,並開放作為當地民眾休閒育樂活動場所。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公有財產
施政主題細項: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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