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已辦竣農地重劃區待標售土地有遭人占用情事,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業依法辦理標售,增裕農地重劃區後續建設經費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以下簡稱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中市政府辦理農地重劃業務,已辦竣農地重劃區待標售土地有遭人占用情事,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業已依法辦理標售,增裕農地重劃區後續建設經費。
臺中市政府為改善農業生產環境、促進農地有效利用、調整農業生產結構及推動現代化農業經營,自民國(下同)49年起陸續辦理農地重劃業務,截至100年底計完成30區農地重劃,重劃面積14,720公頃。經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截至101年3月底止該府列管待標售土地面積36.97公頃,其中15.84公頃遭人占用,該府未依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第23條等規定,本於管理機關權責積極處理被占用土地,任令占用情事持續存在,經函請該府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追蹤臺中市政府改善情形,已積極處理被占用之農地重劃區待標售土地,據該府101至103年度現況調查與標售資料統計結果,已按現況標出10.68公頃被占用土地,標售收入1億8,725萬餘元,增裕農地重劃區後續建設經費;至其餘被占用之待標售土地,該府亦將積極處理,適時依法辦理標售。
臺中市政府為改善農業生產環境、促進農地有效利用、調整農業生產結構及推動現代化農業經營,自民國(下同)49年起陸續辦理農地重劃業務,截至100年底計完成30區農地重劃,重劃面積14,720公頃。經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截至101年3月底止該府列管待標售土地面積36.97公頃,其中15.84公頃遭人占用,該府未依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第23條等規定,本於管理機關權責積極處理被占用土地,任令占用情事持續存在,經函請該府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追蹤臺中市政府改善情形,已積極處理被占用之農地重劃區待標售土地,據該府101至103年度現況調查與標售資料統計結果,已按現況標出10.68公頃被占用土地,標售收入1億8,725萬餘元,增裕農地重劃區後續建設經費;至其餘被占用之待標售土地,該府亦將積極處理,適時依法辦理標售。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地政
施政主題細項: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