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辦理臺北市老舊高地社區自設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部分社區工程改善經費之補助不符社會正義原則,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業已修正補助規範,提升地方政府資源運用之公平性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以下簡稱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辦理臺北市老舊高地社區自設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工程改善經費之補助不符社會正義原則,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業已修正補助規範,增訂每戶10萬元之補助上限等相關審查原則,提升地方政府資源運用之公平性。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為落實節水政策並解決臺北市轄區內高地社區管線老舊漏水問題,規劃辦理臺北市老舊高地社區自設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補助申請社區80%之工程改善費,自民國(下同)103年起分6年編列公務預算約5億1,680萬元,預計完成34個老舊高地社區計6,709戶之加壓受水設備改善工程。經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部分高地社區屬人口密度偏低之高級別墅住宅區,因社區面積廣闊,工程改善總經費相對偏高,致平均每戶可獲得高額補助款,最高達61萬餘元,與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所訂「政府支出以實現社會正義為優先重點」之意旨未合,經函請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檢討改善。
嗣經臺北市審計處追蹤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改善情形,該處業於102年10月修正補助原則,增訂補助上限為每戶10萬元,103年度辦理結果,補助工程改善經費支出計節省2,648萬餘元,另估算整體計畫可節省公帑支出約1億8,664萬餘元,提升地方政府資源運用之公平性。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為落實節水政策並解決臺北市轄區內高地社區管線老舊漏水問題,規劃辦理臺北市老舊高地社區自設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補助申請社區80%之工程改善費,自民國(下同)103年起分6年編列公務預算約5億1,680萬元,預計完成34個老舊高地社區計6,709戶之加壓受水設備改善工程。經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部分高地社區屬人口密度偏低之高級別墅住宅區,因社區面積廣闊,工程改善總經費相對偏高,致平均每戶可獲得高額補助款,最高達61萬餘元,與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所訂「政府支出以實現社會正義為優先重點」之意旨未合,經函請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檢討改善。
嗣經臺北市審計處追蹤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改善情形,該處業於102年10月修正補助原則,增訂補助上限為每戶10萬元,103年度辦理結果,補助工程改善經費支出計節省2,648萬餘元,另估算整體計畫可節省公帑支出約1億8,664萬餘元,提升地方政府資源運用之公平性。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行政管理
施政主題細項: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