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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社頭鄉第六公墓懷德堂興建完工後長期閒置,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業已啟用並增加營運收入

彰化縣社頭鄉第六公墓懷德堂
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以下簡稱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彰化縣社頭鄉公所於民國(下同)95年8月4日興建完工之第六公墓懷德堂(下稱懷德堂),因未施設納骨灰(骸)櫃位致未啟用而長期閒置,經函請檢討改善,業已完成施設,並於103年5月29日啟用,增加營運收入420萬餘元。
彰化縣社頭鄉公所為提供民眾存放先人遺骸場所,於95年8月4日興建完工之懷德堂,總樓層面積為1,639.4平方公尺,興建經費計2,575萬餘元。經彰化縣審計室於101年查核發現,懷德堂自95年間興建完工後,因未施設納骨灰(骸)櫃位,致歷時近6年,仍無法提供民眾申請使用而長期閒置,經函請該公所研謀改善。
嗣經彰化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彰化縣社頭鄉公所已施設骨灰(骸)櫃位計2,250個,並於103年5月29日公告啟用,截至103年12月底止,民眾申請使用骨灰(骸)櫃位計191個,已收取管理費57萬餘元及使用費363萬餘元,計增加營運收入420萬餘元。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民政
施政主題細項: 彰化縣社頭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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