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臺北捷運車站增設月台門計畫,未妥為評估施作順序,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業已調整優先施作範圍,以加強維護乘客生命安全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以下簡稱臺北市審計處)調查發現,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捷運公司)辦理臺北捷運車站增設月台門計畫,部分交會轉乘站或近年發生意外落軌事件次數較多之捷運站,未納入優先施作範圍,經函請該公司檢討改善,業經審慎規劃並調整月台門優先施作範圍,以加強維護乘客安全。
捷運公司鑑於捷運路網不斷擴張,旅運量增加,旅客跌落軌道事件頻傳,為確保乘客安全,規劃以交會轉乘站、旅運量較高及旅客跌落軌道事故發生次數較高之捷運站優先建置月台門為原則,自民國(下同)94年度至107年度分4個階段辦理,依序包括臺北車站及忠孝復興2個捷運站、圓山等3個捷運站、西門等15個捷運站、雙連等37個捷運站,共計57個捷運站增設月台門工程,經費合計17億866萬餘元。惟經臺北市審計處調查發現,捷運環狀線第一階段(新店大坪林站至新莊新北產業園區站)與新店線、中和線交會之「大坪林站」及「景安站」,暨近年發生意外落軌事件影響營運次數最多之「新店區公所站」及「七張站」(統計自95年至103年8月底止,發生次數分別為16次及5次),均尚未納入優先施作範圍,經函請捷運公司檢討改善。
嗣經臺北市審計處追蹤捷運公司改善情形,業已將「大坪林站」、「景安站」、「新店區公所站」、「七張站」規劃提前納入優先施作,預計於105年2月完工啟用,以加強維護乘客生命安全。
捷運公司鑑於捷運路網不斷擴張,旅運量增加,旅客跌落軌道事件頻傳,為確保乘客安全,規劃以交會轉乘站、旅運量較高及旅客跌落軌道事故發生次數較高之捷運站優先建置月台門為原則,自民國(下同)94年度至107年度分4個階段辦理,依序包括臺北車站及忠孝復興2個捷運站、圓山等3個捷運站、西門等15個捷運站、雙連等37個捷運站,共計57個捷運站增設月台門工程,經費合計17億866萬餘元。惟經臺北市審計處調查發現,捷運環狀線第一階段(新店大坪林站至新莊新北產業園區站)與新店線、中和線交會之「大坪林站」及「景安站」,暨近年發生意外落軌事件影響營運次數最多之「新店區公所站」及「七張站」(統計自95年至103年8月底止,發生次數分別為16次及5次),均尚未納入優先施作範圍,經函請捷運公司檢討改善。
嗣經臺北市審計處追蹤捷運公司改善情形,業已將「大坪林站」、「景安站」、「新店區公所站」、「七張站」規劃提前納入優先施作,預計於105年2月完工啟用,以加強維護乘客生命安全。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交通運輸、政府採購
施政主題細項: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