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豐南國民中學校舍中山樓未領有使用執照,且經評估有高震損風險,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業已拆除重建並取得使用執照,提供安全校園環境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以下簡稱臺中市審計處)民國(下同)102年3月查核發現,臺中市立豐南國民中學(以下簡稱豐南國中)中山樓校舍未取得使用執照,且經校舍耐震能力評估有高震損風險,經促請檢討改善,業已拆除重建並於103年9月23日取得使用執照,提供安全學習環境。
豐南國中中山樓係57年至62年間分期興建之校舍,興建時即未請領建築執照,嗣60年12月建築法修正施行後,仍未依規定申請核發使用執照,且該校舍於98年10月經結構技師完成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結果有高震損風險,建議拆除重建。經臺中市審計處102年3月查核發現,該校舍仍未取得使用執照亦未完成校舍耐震能力改善作業,經函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督促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持續追蹤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改善情形,豐南國中中山樓校舍已於102年8月拆除,新校舍於103年8月興建完成並取得使用執照,同年10月24日落成啟用,提供安全校園環境。
豐南國中中山樓係57年至62年間分期興建之校舍,興建時即未請領建築執照,嗣60年12月建築法修正施行後,仍未依規定申請核發使用執照,且該校舍於98年10月經結構技師完成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結果有高震損風險,建議拆除重建。經臺中市審計處102年3月查核發現,該校舍仍未取得使用執照亦未完成校舍耐震能力改善作業,經函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督促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持續追蹤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改善情形,豐南國中中山樓校舍已於102年8月拆除,新校舍於103年8月興建完成並取得使用執照,同年10月24日落成啟用,提供安全校園環境。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教育
施政主題細項:
臺中市立豐南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