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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水利局辦理新化地區排水系統工程,未規劃具體應急工程之施作時程,經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積極補強相關防汛缺口,確保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

新化地區排水系統工程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調查發現,臺南市政府水利局鑒於新化地區排水條件不良,屢致淹水災情,為補強其防汛缺口,於市政會議提出優先工案,辦理當地區域排水治理及跨河構造物改建工程,惟未規劃具體施作時程,且未劃設洪水到達區,並建立水患警示裝置及排水系統資料庫,經函請該局檢討改善。該局已向經濟部水利署(下稱水利署)爭取業獲核定補助相關應急工程,並自行開發水患警示裝置,確保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
臺南市新化地區因先天排水條件差及河道通水斷面不足等因素,歷年汛期屢有嚴重淹水災情。民國(下同)102年8月29日康芮颱風期間,驟雨導致虎頭溪水位暴漲,造成當地嚴重淹水災情。臺南市審計處調查發現,該局雖於市政會議提出優先工案,辦理當地區域排水治理及跨河構造物改建工程,惟未規劃具體施作時程;且未依水利法等規定,於虎頭溪下游之新和庄等易淹水地區,劃設尋常洪水到達區,並建立水患警示裝置,以減少生命財產損失;復未建立虎頭溪排水系統資料庫,俾供擬訂整治對策,經函請該局檢討改善。
案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臺南市政府水利局參採改進結果,該局已彙整當地急需整治之優先工案,籌編相關預算並向水利署爭取補助,業獲核定補助「新化區虎頭溪排水護岸應急工程」等3案,金額14億4,682萬餘元,預計於104年汛期前完成補強相關防汛缺口,並配合水利署劃設虎頭溪全流域之洪水到達區,管制相關地區土地使用;採用GIS(地理資訊系統)平台整合相關空間資訊,以掌握當地水文水理等資料,及自行開發水位多重警示裝置,在溪水水位上漲時,透過燈光及警報等方法,通知民眾及警消人員應變或撤離,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水利
施政主題細項: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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