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蘇澳鎮社會福利大樓用地取得多年,興建工程遲未進行,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妥處,業已完工並開放各社福團體使用,落實社會福利政策
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以下簡稱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宜蘭縣蘇澳鎮公所辦理社會福利大樓興建計畫,用地取得多年,遲未進行大樓工程,經函請檢討改善。該公所業向中央申請補助及自籌經費興建社會福利大樓,該大樓已完工並開放社福團體及民眾辦理各項活動,落實社會福利政策。
宜蘭縣蘇澳鎮公所為整合各社區附設之長壽俱樂部、媽媽教室等社會資源,並加強對兒童、青少年及身心障礙者等族群服務,於民國(下同)93年8月間規劃興建蘇澳鎮社會福利大樓,俾提供轄區內社福團體及民眾辦理各項活動。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公所於90年間以2,430萬元價購取得該社會福利大樓興建用地(面積1,870.75平方公尺),惟遲未進行興建工程,經函請蘇澳鎮公所研謀妥處。
嗣經宜蘭縣審計室追蹤蘇澳鎮公所辦理情形,該公所向內政部申請補助5,000萬元及自籌2,330萬元興建社會福利大樓,業於103年11月16日正式完工啓用,開放供轄區內各社福團體辦理老人、身心障礙、文教及研習訓練等活動,落實社會福利政策。
宜蘭縣蘇澳鎮公所為整合各社區附設之長壽俱樂部、媽媽教室等社會資源,並加強對兒童、青少年及身心障礙者等族群服務,於民國(下同)93年8月間規劃興建蘇澳鎮社會福利大樓,俾提供轄區內社福團體及民眾辦理各項活動。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公所於90年間以2,430萬元價購取得該社會福利大樓興建用地(面積1,870.75平方公尺),惟遲未進行興建工程,經函請蘇澳鎮公所研謀妥處。
嗣經宜蘭縣審計室追蹤蘇澳鎮公所辦理情形,該公所向內政部申請補助5,000萬元及自籌2,330萬元興建社會福利大樓,業於103年11月16日正式完工啓用,開放供轄區內各社福團體辦理老人、身心障礙、文教及研習訓練等活動,落實社會福利政策。
發布單位:
宜蘭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社會福利
施政主題細項:
宜蘭縣蘇澳鎮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