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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北港親民空間完工後閒置1年餘,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業已完成活化對外開放,發揮公共設施效益

北港親民空間
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以下簡稱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雲林縣警察局辦理北港分局辦公廳舍整修工程,其中一樓規劃作為北港親民空間,完工後閒置1年餘,經函請雲林縣警察局研謀改善,該局已完成活化對外開放,發揮公共設施效益。
雲林縣警察局囿於北港分局既有辦公空間狹窄,計劃將已搬遷之原雲林縣消防局北港分隊辦公廳舍整修再使用,於民國(下同)100年3月15日發包辦理「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辦公廳舍整修工程」,契約金額596萬餘元,二樓整建為北港分局偵查隊辦公室,一樓經地方民眾建議作為北港親民空間,規劃設置閱報室及K書中心等設施,整修工程於101年9月28日完成驗收。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北港親民空間驗收後遲未確認維護管理機關,致未能對外開放使用,任令閒置1年餘,經函請雲林縣警察局研謀改善。
嗣經雲林縣審計室追蹤雲林縣警察局改善結果,該局業將北港親民空間交由雲林縣北港鎮公所負責維護管理,並於103年9月16日開放啟用,供民眾借閱書報及自習使用,發揮公共設施效益。
發布單位: 雲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公共工程
施政主題細項: 雲林縣北港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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