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環境保護局對已完工尚未結算報繳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營建工程,未催請廠商辦理結算申報,經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補徵空氣污染防制費2,576萬餘元
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以下簡稱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彰化縣環境保護局辦理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作業,間有部分營建工程已完工,未催請廠商依規定辦理空氣污染防制費結算申報及繳費,經函請檢討改善後,該局已催請廠商辦理結算申報,補徵空氣污染防制費。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為有效防制空氣污染,進行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管制工作,訂有彰化縣環境保護局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須知,規定土木工程及管線工程應於工程驗收前、建築工程應於申請使用執照前辦理末期申報補(退)費程序。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彰化縣民國(下同)98至102年度已完工之營建工程案件,其中未依上揭規定辦理結算申報核算實際應繳空氣污染防制費者,計有710件,經函請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檢討改進。
嗣經彰化縣審計室追蹤彰化縣環境保護局辦理結果,該局已將逾完工日期未結算案件列入「103年度彰化縣營建工程及逸散源污染管制計畫」工作項目,定期清查並催請廠商辦理結算,截至103年11月30日止,前揭案件已完成結算申報者計610件,補徵空氣污染防制費計2,576萬餘元,其餘案件已再函請廠商限期辦理結算。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為有效防制空氣污染,進行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管制工作,訂有彰化縣環境保護局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須知,規定土木工程及管線工程應於工程驗收前、建築工程應於申請使用執照前辦理末期申報補(退)費程序。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彰化縣民國(下同)98至102年度已完工之營建工程案件,其中未依上揭規定辦理結算申報核算實際應繳空氣污染防制費者,計有710件,經函請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檢討改進。
嗣經彰化縣審計室追蹤彰化縣環境保護局辦理結果,該局已將逾完工日期未結算案件列入「103年度彰化縣營建工程及逸散源污染管制計畫」工作項目,定期清查並催請廠商辦理結算,截至103年11月30日止,前揭案件已完成結算申報者計610件,補徵空氣污染防制費計2,576萬餘元,其餘案件已再函請廠商限期辦理結算。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環境保護
施政主題細項: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