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辦理六期運動園區興建計畫,逾9年仍未取得使用執照,經審計部促請研謀改善,業已取得使用執照開放使用
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國立政治大學(下稱政大)辦理「六期運動園區興建計畫」,未周詳考量水土保持、無障礙設施與停車空間等相關規定,整體規劃園區取得使用執照應辦事項,並積極辦理,致未能取得使用執照,延宕啟用期程,經函請研謀改善,該校已於民國(下同)103年8月27日取得使用執照,並於9月中旬排課使用。
政大為增加師生運動場地,於89年間完成「第六期開發整地工程」,嗣於94年7月完成「六期運動場聯絡道路及擋土牆整建工程」後,接續辦理「六期運動區興建工程」、「環山運動場興建工程」等工程,累計投入經費3億1,345萬餘元。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因「六期運動區興建工程」違規開挖闢建便道,經建管單位取締罰款並責令補件,致後續相關工程長期停工而終止契約;又辦理「環山運動場興建工程」,未切實督導監造單位及承商於豪雨來襲前修復排水設施,致發生擋土牆坍塌,增加4,377萬餘元之公帑支出,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爰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於99年5月27日函請教育部妥處並報告監察院,嗣經監察院函請該校檢討改進。
案經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於103年3月追蹤政大改善情形,該校已併案重新遴選建築師,辦理後續工程發包施工,惟因無障礙設施及停車空間等項目仍未完成,無法取得使用執照,教育農林審計處再函請檢討改善,儘速取得使用執照開放使用。該校除已檢討並研具多項改善措施外,六期運動園區興建計畫4棟建築物已取得使用執照,並於103年9月中旬排課使用,達成增加師生運動場地之目標。
政大為增加師生運動場地,於89年間完成「第六期開發整地工程」,嗣於94年7月完成「六期運動場聯絡道路及擋土牆整建工程」後,接續辦理「六期運動區興建工程」、「環山運動場興建工程」等工程,累計投入經費3億1,345萬餘元。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因「六期運動區興建工程」違規開挖闢建便道,經建管單位取締罰款並責令補件,致後續相關工程長期停工而終止契約;又辦理「環山運動場興建工程」,未切實督導監造單位及承商於豪雨來襲前修復排水設施,致發生擋土牆坍塌,增加4,377萬餘元之公帑支出,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爰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於99年5月27日函請教育部妥處並報告監察院,嗣經監察院函請該校檢討改進。
案經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於103年3月追蹤政大改善情形,該校已併案重新遴選建築師,辦理後續工程發包施工,惟因無障礙設施及停車空間等項目仍未完成,無法取得使用執照,教育農林審計處再函請檢討改善,儘速取得使用執照開放使用。該校除已檢討並研具多項改善措施外,六期運動園區興建計畫4棟建築物已取得使用執照,並於103年9月中旬排課使用,達成增加師生運動場地之目標。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教育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