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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關子嶺警光山莊營運設備未充分利用,清潔維護費多年未調整,亦未抑減成本費用,經審計機關建議研謀改善,已檢討修訂收費標準及採行改善措施,提升基金經營績效

關子嶺警光山莊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南市關子嶺警光山莊部分營運設備未充分利用,另清潔維護費多年未調整,亦未抑減成本及費用,且經函請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研謀改善,該局已調整清潔維護費收費標準,並採行不提供拋棄式盥洗用品,及將供作倉庫使用之套房重新開放為營業使用等措施,提升經營績效。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設置關子嶺警光山莊,提供全國各警察機關員警勤務、教育訓練及其員工(含退休人員)、親屬住宿休憩之用,該山莊目前設有20間套房。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山莊清潔維護費逾10年未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亦未抑減成本及費用,且將營業用4人房供作倉庫使用,營業成本由民國(下同)99年度之577萬餘元,增加至101年度之714萬餘元,增幅23.72%,致盈餘由99年度之375萬餘元,減少至101年度之292萬餘元,減幅22.03%,營運設備未充分利用,經建請研謀改善。
嗣經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參採建議,於102年10月調整清潔維護費收費標準,且為推廣節約能源,愛惜物品和資源循環再利用等環保概念,採行不提供拋棄式盥洗用品,並將供作倉庫使用之套房重新開放為營業使用等。經統計102年11月至103年8月份,較上年度同期間,增加收入計121萬餘元,每年約可減少拋棄式盥洗用品費用17萬餘元,有效提升經營績效。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警政
施政主題細項: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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