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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專戶存款未整合納入市庫集中支付制度,影響資金調度運用效能,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新增129個機關單位納入調度,節省利息支出

專戶存款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以下簡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部分機關學校有高額專戶存款未整合納入市庫集中支付制度,影響資金調度運用效能。經促請檢討改善後,民國(下同)102年度起新增納入集中支付之機關學校計129單位,節省利息費用648萬餘元。
新北市政府為使公庫資金有效運用,簡化專戶款項支付流程,提高支付效率,節省市庫利息支出,訂定新北市市庫集中支付作業程序,並自100年1月起將該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之經費納入集中支付制度。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截至101年11月止,該府所屬機關學校尚有151個單位之專戶存款高達23億餘元,未納入集中支付,基於該府對外舉債平均借款利率0.971%,惟專戶存款活存利率僅0.170%,經函請該府積極研謀解決方案,以提高資金調度運用效能及減省市庫利息支出。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該府改善結果,該府已積極檢視未納入集中支付專戶,並通盤考量成本效益、便民服務及業務銜接等因素,逐步擴大集中支付款項範圍。102年度新增納入集中支付之機關學校計129單位,截至103年3月底止各該專戶結存計9億3,078萬餘元,經該府估算自102年1月至103年3月約節省利息費用648萬餘元。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財政稅務
施政主題細項: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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