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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辦理「南科館整體計畫」,事前考慮欠周延,且未依規定程序辦理計畫變更,影響工程招標作業,延宕開館期程,經審計部陳報監察院,業由監察院糾正

南科館整體計畫
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稽察發現,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下稱史前館)辦理「南科館整體計畫」,於規劃階段未依法妥適配置應有停車空間,復又未依規定程序辦理計畫變更,肇致計畫期程一再延宕,自民國(下同)96年間籌辦迄今逾7年仍未完工開館,經審計部報告監察院,業由該院提案糾正史前館。
史前館(原隸屬教育部,101年5月20日改隸文化部)為典藏南部科學工業園區內出土文物,經研擬「南科館整體計畫」,報經行政院於97年2月核定,計畫經費15億元,總樓地板面積14,210平方公尺,原訂102年3月完工開館。嗣因需求面積增加,經該館辦理計畫變更,總樓地板面積調整為18,470平方公尺,並延至105年12月完工開館。
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稽察發現,史前館於規劃階段未能充分蒐集相關法令規定,並妥為考量未來使用需求,計畫核定後始經專案管理廠商審核發現未規劃設置停車空間,復未依審查意見妥適檢討辦理計畫修正,即逕行委託設計廠商進行設計,致一再提報基本設計審議作業,徒耗作業期程,無法獲當時主管機關教育部審查通過,延宕計畫執行進度;另辦理基本設計送審作業,亦未按計畫核定之建築面積及契約設計原則要求廠商進行設計,屢經教育部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要求修正,肇致耽延計畫執行。案經審計部於102年11月25日陳報監察院,嗣經該院立案調查後,於103年7月10日糾正史前館。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文化藝術
施政主題細項: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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