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財政困難,自籌財源不足,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加強執行各項開源節流措施,業獲具體成效
澎湖縣政府財政困難,年度收入中自籌財源約僅占1成,各項施政計畫之財源主要係仰賴中央補助或舉債支應,該府雖訂有多項開源節流措施,以提升財政自主性,惟據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以下簡稱澎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府除推動設置離島免稅購物商店,增加經營許可費收入頗具成效外,其餘相關措施尚乏具體成效,經建請適時合理調整公告土地現值及地價,以挹注稅收,及將所屬機關基金、專戶存款納入縣庫集中支付,以節省借款利息支出,案經該府檢討採行結果,民國(下同)102年度已增加稅收8,629萬餘元,及減少利息支出114萬餘元。
澎湖縣位處離島,自籌財源比率遠低於其他縣市,澎湖縣政府雖訂有開源節流措施,期能有效改善財政體質,但實施多年以來,並無顯著成效,近5年(97至101)來公告土地現值除100年度調整幅度較高外,其餘年度調整幅度均不及1%,且調整後101年度公告土地現值僅占市價之41.39%,遠低於全國平均值83.66%,經澎湖縣審計室建請該府提高公告土地現值及地價,並將該府所屬各機關單位管理之基金、專戶存款納入縣庫集中支付,俾有效發揮改善財政效果,經獲澎湖縣政府採行並於102年初調高轄區公告土地現值42.84%及公告地價19.80%(為全國22市縣調幅排名第1名及第2名),另於101年9月將所屬12個基金、專戶存款約1億2千餘萬元納入縣庫集中支付。
嗣經澎湖縣審計室賡續追蹤其執行情形,澎湖縣政府102年度土地增值稅及地價稅收入較上(101)年度增加達8,629萬餘元;另該府將所屬基金、專戶存款納入縣庫集中支付統籌運用後,已減少賒借短期資金,經以借款利率與各基金、專戶原存款利率之利差計算,102年度計節省利息支出約114萬餘元。
澎湖縣位處離島,自籌財源比率遠低於其他縣市,澎湖縣政府雖訂有開源節流措施,期能有效改善財政體質,但實施多年以來,並無顯著成效,近5年(97至101)來公告土地現值除100年度調整幅度較高外,其餘年度調整幅度均不及1%,且調整後101年度公告土地現值僅占市價之41.39%,遠低於全國平均值83.66%,經澎湖縣審計室建請該府提高公告土地現值及地價,並將該府所屬各機關單位管理之基金、專戶存款納入縣庫集中支付,俾有效發揮改善財政效果,經獲澎湖縣政府採行並於102年初調高轄區公告土地現值42.84%及公告地價19.80%(為全國22市縣調幅排名第1名及第2名),另於101年9月將所屬12個基金、專戶存款約1億2千餘萬元納入縣庫集中支付。
嗣經澎湖縣審計室賡續追蹤其執行情形,澎湖縣政府102年度土地增值稅及地價稅收入較上(101)年度增加達8,629萬餘元;另該府將所屬基金、專戶存款納入縣庫集中支付統籌運用後,已減少賒借短期資金,經以借款利率與各基金、專戶原存款利率之利差計算,102年度計節省利息支出約114萬餘元。
發布單位:
澎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財政稅務
施政主題細項:
澎湖縣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