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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辦理中山一、二路道路拓寬工程計畫未審慎規劃,補助機關交通部未善盡督導責任,經審計機關陳報監察院,業由監察院提案糾正

基隆市中山一、二路道路拓寬工程
審計部查核發現,基隆市政府辦理中山一、二路道路拓寬工程計畫未妥適規劃及積極控管作業期程,整體計畫進度嚴重落後;交通部補助該府辦理事項計畫,未覈實審核計畫可行性及積極協調所屬配合辦理等缺失,經陳報監察院並由該院調查後,提案糾正基隆市政府及交通部。
基隆市中山一、二路及港西高架道路為基隆港區周邊居民進出市中心及貨櫃運輸使用之主要道路,為提供港西高架道路拆除後之替代道路,並推動基隆火車站暨西二西三碼頭 都市更新計畫,基隆市政府於民國(下同)93年2月函報中山一、二路拓寬工程計畫,經行政院於94年1月核定,計畫期程至100年底。該府擬訂上開工程計畫,未依其執行能力與充分考量民意及現況限制妥為規劃,於未有妥適之民宅拆遷方案,逕為修正該計畫,並縮短計畫期程3年,且未積極管控作業期程,致拓寬工程執行進度大幅落後,迄審計部查核時,該計畫推動已歷時8年7個月,民宅拆遷問題仍懸而未解,整體計畫自93年提報迄今已逾10年仍未完成,原預期藉由該計畫之推動改善港區交通及落實該地區整體都市更新計畫之效益未能達成。另交通部補助基隆市政府辦理該計畫,未覈實審查其可行性;又對該計畫執行與修正未盡督導及協助之責,於已逾計畫期程時,仍未督促該府依規定提報結案報告,即核轉修正計畫予行政院;及未積極協調所屬鐵路改建工程局所辦工程與本案工程施工介面之配合,肇致工程與預算執行進度嚴重落後,核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經審計部函請基隆市政府及交通部查明妥處,均未為負責處理及答復,審計部於102年12月5日陳報監察院,嗣經監察院立案調查後,於103年5月13日糾正基隆市政府及交通部。(詳監察院公報第2916期)
發布單位: 第五廳
被審核機關: 公共工程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部、基隆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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