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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建國南北路高架橋下市有停車場電腦自動化收費及閉路監視系統設備,完工多時尚無法正常使用,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完成改善啟用營運,提供便利繳費服務並保障人車安全

停車場電腦自動化收費及閉路監視系統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以下簡稱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下稱停管處)於民國(下同)99年10月起在臺北市建國南北路高架橋下停車場增設22場區電腦自動化收費及閉路監視系統設備,但100年12月完工後,全數無法正常使用,經促請檢討改善後,已依約扣罰承商及監造單位違約金899萬餘元,相關設備並陸續啟用營運,除提供更便利之停車繳費服務外,更進一步保障民眾生命及財物之安全。
為提升臺北市建國南北路高架橋下沿線各區段停車場服務品質及效能,停管處規劃辦理「臺北市建國南北路高架橋下停車場增購電腦收費系統設備及監視系統設備工程」(契約金額5,368萬元),於99年10月開工、100年12月完工。經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項工程承商施作之系統設備因線路組件不符契約規定,無法正常使用,且監造單位於施工階段未能及時發現並督促改善,監造查驗作業未盡確實,完工後歷經2次驗收結果,逾10個月仍未完成改善,經函請停管處查明妥處。
嗣經臺北市審計處追蹤停管處改善結果,該處以承商及監造單位未善盡契約責任,已依約扣罰違約金合計899萬餘元,並將2名電機工程技師移送主管機關懲戒。各場區之系統設備,經改善後均可正常運作,截至103年5月止,平均每月利用系統繳費者計4萬5,710人次,另經統計102年至103年第1季止,將監視錄影予警方偵辦車輛擦撞、財物失竊等案件共26件次,提供便利之停車繳費服務及保障車主生命財產安全。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交通運輸
施政主題細項: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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