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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辦理地籍圖重測及地籍清理業務,未確實將結果更新至地政資訊系統,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已進行更正,有效保障人民財產權,並維護課稅公平

地籍圖重測及地籍清理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以下簡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辦理地籍圖重測計畫及地籍清理業務,未確實將重測及清理結果,更新至地政資訊系統,以致地政資訊系統所登載之土地、房屋面積有不符情形,經函請查明妥處。該府依重測結果更新至地政資訊系統與課稅資料後,已補徵稅款3百餘萬元,另民國(下同)103年起亦將地政資訊異動資料建置情形納入地政事務所年度業務評核項目,以健全內部控制機制,確保地政、課稅資料之正確性,有效保障人民之財產權,維護課稅公平。
新北市政府自98至103年分6年辦理新北市地籍圖重測計畫,將目前使用逾百年之日據時期測量繪製之地籍圖重新測量製作;另自97至102年分6年辦理日據時期會社、祭祀公業、神明會土地與權利人不明、未辦理土地繼承登記等之地籍清理業務。但新北市審計處於101年11月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已重測7萬9千餘筆,支用經費1億5,957萬餘元,並清理地籍1萬餘筆,支用經費4,291萬餘元,卻未確實將地籍圖重測及地籍清理結果,更新至地政資訊系統之土地面積及權屬等資料,並通報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依法課稅者有2,095筆,經新北市審計處函請該府查明妥處。
新北市審計處經追蹤新北市政府查處結果,主要係淡水及三重地政事務所未定期執行地籍資料之差異比對及批次異動功能所致,已督促更正,自101年12月至102年底止,已補徵房屋稅及地價稅計398萬餘元,並自103年起將地政資訊異動資料建置情形納入地政事務所年度業務評核項目,以健全內部控制機制;另依規定按月確實將地政資訊異動資料編造清冊送稅捐處更新,以確保地政、課稅資料之正確性,有效保障人民之財產權,維護課稅公平。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地政
施政主題細項: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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