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接管之宿舍大樓長期閒置,經審計機關促請積極規劃使用,該校業已完成委外經營招商,並收取權利金以挹注市庫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於民國(下同)86年1月16日成立後,經高雄市政府移撥前高雄市教師研習中心之教學大樓、行政大樓及宿舍大樓供校方使用。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調查該宿舍大樓使用及維護管理情形(建造成本約8,404萬餘元),發現該校為空中教學特性,並無學生住宿需求,惟高雄市政府未審慎評估,即將宿舍大樓移交該校接管,復未督促該校積極規劃利用,致長期閒置,且未能透過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組協助活化,活化進度遲緩,經多次通知妥適評估活化政策,儘速改善。
嗣經該校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規定,採BOT方式委外經營,於101年3月由台灣首府大學為授權代表法人之企業聯盟提出「高雄國際會館」委外興建營運案,通過甄審成為最優申請人,並完成簽約,特許年限為30年,民間投資7億9,600萬元,預計於103年底完工,分2期工程建設,第1期工程完工後可提供會議展覽、住宿餐飲、教育培訓使用;第2期工程規劃辦理游泳池新建工程,並增加休閒健身等多項服務,可創造300個就業機會。自101年起,每年可挹注高雄市政府256萬元定額權利金,及每年稅前收入3%之營運權利金。
嗣經該校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規定,採BOT方式委外經營,於101年3月由台灣首府大學為授權代表法人之企業聯盟提出「高雄國際會館」委外興建營運案,通過甄審成為最優申請人,並完成簽約,特許年限為30年,民間投資7億9,600萬元,預計於103年底完工,分2期工程建設,第1期工程完工後可提供會議展覽、住宿餐飲、教育培訓使用;第2期工程規劃辦理游泳池新建工程,並增加休閒健身等多項服務,可創造300個就業機會。自101年起,每年可挹注高雄市政府256萬元定額權利金,及每年稅前收入3%之營運權利金。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促進民間參與
施政主題細項: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