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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資金運用管理作業機制未臻周全,經審計部促請研謀改善,業訂頒資金管理要點並採取改善措施

桃園國際機場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下同)99年11月成立,其銀行存款,隨營業收入增加,由99年底金額之8億餘元,大幅增加至101年底之43億餘元。其資金運用情形,經審計部查核發現,存有尚未建立資金調度運用規章、現金收支估計制度及財務資訊電腦管理作業系統等缺失,雖耗大量人力統計計算,仍無法有效控管資金運用情形,且辦理定存作業前,亦未洽詢各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利率及擇選最佳之資金運用方式等作業,無法爭取較高之利息收入或將資金作最有效運用,經審計部函請研謀改善。
案經該公司研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資金管理要點」,並採將收支帳戶逐步變更為計息帳戶、降低支存及活存帳戶現金水位,暨洽請各銀行業者,以較佳之利率條件承作定期存款等措施,以增進資金運用效益。嗣經追蹤其改善情形,該公司100、101及102年度(截至10月底止)分別增加利息收入352萬餘元、1,456萬餘元及2,041萬餘元;又預計於102年底完成財務管理系統建置作業,屆時將可準確調度資金。
發布單位: 交通建設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交通運輸
施政主題細項: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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