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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捷運環狀線(第一階段)計畫部分工程施工不符規定,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結果已改善完竣,並採取改善措施;另依約扣罰工程款項1千餘萬元及查處相關人員責任

新北市捷運環狀線
新北市政府(下稱該府)辦理捷運環狀線(第一階段)計畫,核定經費401.18億元,係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全國10項指標性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一,目前正全面施工中。該計畫項下「捷運環狀線大坪林(Y6)車站連續壁及結構體工程」(簡稱捷運環狀線Y6站),決標金額14億2,500萬元,預計於民國105年1月23日完工,經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辦理工程品質稽察結果,發現其擋土支撐之中間柱施作數量不足契約規定、部分連續壁單元鋼筋施作數量與設計數量差異甚巨、承商未派任專職品管人員、監測儀器契約數量超編,且未依規定辦理鋼筋續接器檢測及取樣試驗等缺失,經促請該府檢討妥處。
據該府函轉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東區工程處查處結果:施工不符部分均已改善完竣,並依契約規定扣罰(減)承商工程款、品管費及設計單位服務費用共計1,026萬餘元;另有關鋼筋續接器檢測及取樣試驗作業未依規定辦理1節,核予該處品管人員及所任職工務所之主任2員各申誡1次處分。該處另採取改善措施,已訂定「品質計畫落實度稽查計畫」,將積極查證各標工程之品管紀錄詳實性、材料檢(試)驗頻率與結果是否符合規範,及專任工程人員執行業務情形等。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公共工程
施政主題細項: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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