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南瀛天文教育園區設施使用效能偏低,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臺南市政府已全面開放及收費,活化天文觀測設施,增進公共建設效能
前臺南縣政府為創造兼具教育意義與休閒娛樂之天文教育園區,提供南部民眾休閒去處及學習知識場所,於大內區山丘興建「南瀛天文教育園區」,民國(下同)101年11月陸續興建完成,計耗資6億8,538萬餘元。其規劃、興建及經營管理情形,經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派員實地查核,發現園區各期工程超逾規劃期限始完成興建,又未及早因應提出研議營運事宜,致原預訂101年開始營運收費之期程延宕;耗費1,241萬餘元設置之天文觀測設備,未經相關效益評估,即將其定位由觀測轉為展示,致未有相關觀測活動,嚴重影響整體使用效益等效能過低情事,經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於101年12月7日通知臺南市市長查明處理。
案經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追蹤其後續改善情形,已於102年2月完成「南瀛天文教育園區營運計劃書委託專業服務案」,同年6月30日正式開放及收費,截至7月底止參觀人數44,357人次 ,門票收入114萬餘元;天文觀測設備已訂定觀測計畫,及聘任天文專業人員,102年除例行性及特殊星象夜間開放民眾體驗外,預計每月安排2次專業觀測,截至7月底止,在天候穏定情況下,已進行9次之專業觀測及天文教育推廣,並將觀測所得資料,提供其他相關之學術單位作為研究,以提升使用效益。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教育
施政主題細項: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