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三灣鄉公所辦理北埔環保運動公園新建工程,完工後未妥善管理維護,致雜草叢生及設施毀損,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及持續列管追蹤,該公所已積極改善,發揮環保運動公園功能
苗栗縣三灣鄉公所為提供鄉民優質戶外休閒場所及吸引遊客停留,增進觀光效益,於民國(下同)85年間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於87年間完成苗栗縣三灣鄉北埔段河岸綠美化工程,工程總建造費用1,099萬餘元,施作木棧步道、意象景觀藝術、路燈、植栽、給水噴灌等設施,嗣後以北埔環保運動公園名義,陸續於98至101年度向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及苗栗縣政府爭取補助經費,再投入2,937萬餘元增建籃球場、健走步道、木作休憩平台、座椅、體健遊憩等運動休憩設施及聯外道路工程,總計投入經費4,036萬餘元。經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派員調查發現,核有:未妥為規劃全部聯外道路所需財源,致聯外道路分期施工,經3年餘仍未能完工通車,不利遊客進入使用;欠缺公共廁所、景觀燈等設施,影響民眾使用意願;未訂定場地使用管理辦法作為管理依據及未妥為管理維護,致部分遊憩設施及木座椅損壞未修復,公園雜草叢生等缺失,經促請該公所檢討研謀改善。
案經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追蹤改善辦理情形,苗栗縣三灣鄉公所積極辦理聯外道路施工,已於102年4月15日完工通車,便利民眾進出使用;已訂定苗栗縣三灣鄉北埔環保運動公園使用管理辦法,定期僱工清理環境,並增設公共廁所,損壞設施業已修繕完成;加強宣傳北埔環保運動公園之使用,於102年6月30日與苗栗縣三灣鄉體健發展協會假該運動公園舉辦102年資源回收暨健行活動等,已發揮該環保運動公園功能。
案經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追蹤改善辦理情形,苗栗縣三灣鄉公所積極辦理聯外道路施工,已於102年4月15日完工通車,便利民眾進出使用;已訂定苗栗縣三灣鄉北埔環保運動公園使用管理辦法,定期僱工清理環境,並增設公共廁所,損壞設施業已修繕完成;加強宣傳北埔環保運動公園之使用,於102年6月30日與苗栗縣三灣鄉體健發展協會假該運動公園舉辦102年資源回收暨健行活動等,已發揮該環保運動公園功能。
發布單位:
苗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休閒觀光、環境保護
施政主題細項:
苗栗縣三灣鄉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