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苗栗縣政府各級學校辦理師生儲金作業間有未建立學生簽領與流程檢核控管機制等缺失,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進,業已訂定制度規章及清理退還,保障學生權益

學生儲金簿圖
苗栗縣政府各級學校為使學生養成良好的儲蓄習慣,與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合辦師生儲金業務,學生須經由學校辦理存提款項,在郵局並無獨立帳戶,不能逕自郵局存提款項。截至民國(下同)101年6月底止,計有71所學校開設師生儲金帳戶,占苗栗縣公立中小學校數152所之46.71%。經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抽查發現,苗栗縣政府未建立相關之師生儲金帳戶作業規範,致各校辦理存提款間有未建立學生簽領與流程檢核控管機制,及未及時退還畢業學生儲金等缺失,經函請該府訂定一致性作業規範,作為各校辦理依據,並督促各校積極清理畢業生帳戶及加強內部檢核作業,以維護學生權益。
嗣經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追蹤苗栗縣政府及各校改善辦理結果,該府已於101年12月27日訂定「苗栗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辦理郵政儲金推動師生儲蓄須知」,及檢送「辦理郵政儲金推動師生儲蓄計畫」供辦理學校參考,除規定學校每半年應辦理1次內部督導檢核作業外,對於應屆畢業學生之儲金應於當年度5月20日前退還並結清帳戶。經統計截至102年5月底止,已結清畢業學生(含102年6月畢業者)帳戶計2,013個,退還金額1,148萬餘元,對於學生權益保障已發揮功效。
發布單位: 苗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教育、內部控制
施政主題細項: 苗栗縣政府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