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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辦理「中山一、二路道路拓寬工程」用地拆遷建築物補償及救濟金、設備拆除搬運補償費等發放作業未臻完善,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該府業已清查檢討改善,確保拆遷戶應有權益

待拆遷建築物
基隆市政府為推動中山一、二路道路拓寬工程(基隆港西岸高架道路拆除替代道路),依據「基隆市辦理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辦理道路用地拆遷建築物補償及救濟金、設備拆除搬運補償費等查估發放作業。該府於民國(下同)97年11月委由中山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辦理查估作業並製作拆遷補償清冊,經該府審查核定,於100年7月25日公告發放道路用地拆遷建築物補償及救濟金64戶計1億4,291萬餘元,並於101年3月1日及4月9日假安樂地政事務所辦理補償及救濟金發放作業。該府辦理發放作業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於101年4月調查發現,該府未覈實審查委外廠商查估結果,致有建築物拆遷面積估算錯誤、建築物類型認定錯誤、無法提出建築物證明文件發放金額計算錯誤、設備拆除搬運補償費未依規定辦理核估等諸多缺失,影響拆遷戶應有權益,經建請該府全面清查檢討妥為處理。
案經該府檢討結果,係因未針對委辦之查估補償清冊進行實質審查所致,業經該府會同拆遷戶辦理複勘修正,計更正35戶拆遷建築物補償及救濟金額,及補發8戶設備拆除搬運補償費,總計補發2,271萬餘元補償及救濟金,並通知各拆遷戶領取,確保拆遷戶應有權益。
發布單位: 基隆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政府採購
施政主題細項: 基隆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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