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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管制及考核機制未臻周延,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修正個案計畫管制評核作業要點,提升計畫管考強度及執行效能

澎湖縣政府個案計畫管制評核作業要點
澎湖縣政府個案計畫管制評核作業要點

  澎湖縣政府為加強推動各項施政計畫執行,落實施政績效及提升施政品質,訂定個案計畫管制評核作業要點(下稱管制要點),經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府辦理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管制考核情形,間有部分跨年度計畫未逐年辦理考評、或重要建設計畫漏未納管,致未能及時協助主辦機關改善計畫進度延宕等情,經函請研謀改善,已修正管制要點並公告施行,健全計畫管考機制,提升計畫管理強度及執行效能。

  審計室指出,該府為加強推動各項施政計畫執行,落實施政績效及提升施政品質,訂定管制要點,就符合條件之年度預算與上級核定補助達1,000萬元以上等計畫分級列管,並透過公共建設督導會報機制進行督導,針對進度落後案件會同委員及專家學者進行實地查證,以推動管制評核工作。

  然而,審計室於114年4月查核該府及所屬機關113年度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管制考核情形發現,該府對於跨年度重大計畫未逐年辦理考評、考評成績標準寬鬆且成績欠佳者未依規懲處、歷年均有重要建設計畫漏未納管,部分計畫執行進度延宕,影響計畫執行及管考效能,審計室遂於114年5月函請縣政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該府已參考各地方政府管考作法並於115年4月修正管制要點,調整適宜懲處標準、增列未依規提送列管計畫之懲處機制,且明定跨年度計畫結案前每年度皆納入考核;並已將漏列管計畫納管,另針對進度嚴重落後案件,增加學者專家會同實地查證次數,協助解決困難,健全計畫管考機制,強化重大公共建設之執行效能。

發布單位: 澎湖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6-10-07)
被審核機關: 澎湖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內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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