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管理地政士於網路接案服務平臺執業情形未臻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通知平臺下架不合格地政士刊登資訊並強化資格審查監管機制

「地政士開業資料」資料集
「地政士開業資料」資料集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下稱地政局)辦理地政士執業管理業務,經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網路平臺刊登提供服務之地政士,部分查無合格之開業執照資料,數位監理機制未臻完善,經函請研謀改善,已促使平臺下架違法刊登資訊,並建立資格審查機制,維護不動產服務市場秩序。

  審計處指出,依地政士法第7條規定,地政士應檢具申請書及資格證明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登記,並領得地政士開業執照始得執業。

  然而,審計處於115年3月查核發現,地政局為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持續辦理地政士業務檢查作業,惟經運用政府資料開放平臺列載地政士開業資料,核對網路接案服務媒合平臺所刊載服務臺北市之地政士業者,計有29筆查無合格之開業執照資料,與地政士法之規定未合,審計處遂於115年4月函請地政局查明妥處。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5年8月6日止,清查後確為違法執業之地政士資料計26筆,相關地政機關已促使該網路平臺下架刊登資訊或刪除地政士服務項目;另地政局已督導該平臺自115年6月1日起,從事地政士業務之服務廠商上傳執照圖檔,以利其與內政部公告之證號資料進行核對,強化資格審查機制,從源頭防止非法資訊,避免誤導消費者,以維護不動產服務市場秩序。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6-09-24)
被審核機關: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施政主題細項: 地政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