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五股工業區市有土地立體停車場及多功能會館委託興建營運案,權利金收入計算方式有誤,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結果,增加政府收益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為提升五股工業區鄰近地區居民之生活品質,同時引進民間資源參與公共建設,爰規劃以BOT方式招商辦理「新北市五股工業區市有土地立體停車場及多功能會館委託興建營運案」,興建、營運期程合計50年,民國(下同)99年6月4日完成簽約。經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派員調查發現,本案簽約後,該局因居民要求增加活動中心等因素與廠商修訂契約,預估增加工期7個月,惟修約結果,興建期卻延長2年6個月,營運期則相對減少;另調降廠商營運期間之預估營業收入,廠商繳納營運權利金之金額亦未按當年度營業收入乘以固定百分比計算,與契約規定不符,並導致政府權利金收入減少,損及應有權益,經促請該局檢討妥處。
該局檢討情形:經去函廠商再修正契約投資執行計畫書及調整營運權利金收取金額,且要求營運權利金計算方式應符合原契約規定,並重新估算營運期間年度收入。102年3月25日完成修正結果,契約期間政府權利金預估收入總金額,由2億8,510餘元修正為3億2,934萬餘元,增加4,423萬餘元;至於權利金收入最低保障總金額(以廠商當年度預估權利金之七折計算),則由1億9,957萬餘元修正為2億3,053萬餘元,增加3,096萬餘元,大幅增加政府收益。
該局檢討情形:經去函廠商再修正契約投資執行計畫書及調整營運權利金收取金額,且要求營運權利金計算方式應符合原契約規定,並重新估算營運期間年度收入。102年3月25日完成修正結果,契約期間政府權利金預估收入總金額,由2億8,510餘元修正為3億2,934萬餘元,增加4,423萬餘元;至於權利金收入最低保障總金額(以廠商當年度預估權利金之七折計算),則由1億9,957萬餘元修正為2億3,053萬餘元,增加3,096萬餘元,大幅增加政府收益。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促進民間參與
施政主題細項: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