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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辦理楠梓足球場統包工程,設置夜間照明僅符合練習場照度等級,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增設符合賽事等級之照明設施,提升球場使用安全與效益

楠梓足球場夜間照明設施
楠梓足球場夜間照明設施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下稱運發局)辦理楠梓足球場統包工程,經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設置夜間照明僅符合練習場照度等級,不利於夜間競賽球場使用,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增設符合賽事等級之夜間照明設施,提升各項賽事於夜間使用之安全性及球場使用效益。

  審計處指出,前教育部體育署(114年9月升格為運動部)發布之「足球運動發展中心參考圖說委託技術服務案工作成果報告(核定版)」,訂有球場夜間照明設施規劃設計原則,包含競賽球場為提供夜間比賽,應規劃球場夜間照明設備系統,並達一定照度標準等。

  然而,審計處於112年3月查核發現,運發局辦理楠梓足球場統包工程於111年8月驗收合格後,即提供多項競賽使用,部分賽事於夜間進行,惟據上開夜間照明設施規劃設計原則,該足球場夜間照明設施僅符合練習場照度等級(500LUX),不利於作為夜間競賽球場使用,審計處遂於112年5月函請運發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運發局於113年間向中央爭取經費並獲補助,賡續辦理委外設計及工程採購,嗣於115年3月完成該球場夜間照明改善,增設40盞照明設施以符合賽事等級之夜間照度(1,400LUX),以提升各項賽事於夜間使用之安全性及球場使用效益。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6-08-05)
被審核機關: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
施政主題細項: 體育、公共工程、政府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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